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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多项措施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

http://www.lywxww.com  2011-11-03 09:05:2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多项措施,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建设公共租赁房,同时提出探索“限地价竞保障性安居工程面积”的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用地,用于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这是记者2日获悉的。

  在开发区、产业园区

  引导建设公租房


  我省将实施多种供地方式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各地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用地,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地;以作价入股、租赁、出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建设公共租赁房。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将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房,用于园区内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租赁。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以按批准的方案在底层配建商业店铺等经营性用房,经营所得按规定收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

  同时,省国土厅要求各地探索“限地价竞保障性安居工程面积”的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用地,用于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

  有关专家表示,“限地价竞保障性安居工程面积”即国土部门事先针对出让地块设置价格上限,当企业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即停止竞价。在此价格基础上,竞买人转为现场投报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面积,投报面积多者胜出。这种出让方式的实质是把土地成本转化为增加建设保障房,可看作政府对保障房建设的政策优惠。该方式作为招拍挂过程中的一个附加条件,具备可操作性,不仅能有效避免地价过高,同时将开发商对土地的竞争力转移到对保障性住房的配建上。北京、杭州、成都、广州等地都曾经试水此类土地出让模式。

  保障房开工率较低

  约谈市县分管领导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责任考核将加强,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组织检查,通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的落实情况。对开工率较低的部分市、县,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部门约谈市、县分管领导,主动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尽快开工建设。

  我省将优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布局,按照节约集约,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方便保障对象生活、工作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配套齐全、就业方便的地块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年度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按照建设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

  我省将对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在内的各类住房用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防止出现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以及擅自调整规划指标的现象。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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