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和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标语的通知
http://www.lywxww.com 2017-06-14 15:16:00 来源:罗源湾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罗文明委〔2017〕5号
关于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和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标语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北岸港区管委会,县直各部、委、办、局(公司):
今年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总评年,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让全县市民了解、支持、参与创建活动。根据县委有关工作部署,全县各单位(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办公条件,因地制宜,以宣传栏、平面广告、LED显示屏等方式,坚持常态化抓好文明创建宣传工作。特别是临街、沿街的LED显示屏,要大力宣传以“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不”行为规范”“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为主要内容的“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口号标语,营造良好的精神文明建设氛围。
请各单位(学校)认真抓好落实,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文明县城创建综合协调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将于6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装置,
对各单位(学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口号标语
罗源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