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http://www.lywxww.com  2017-06-14 15:14:44   来源:罗源湾新闻网  【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为市民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罗源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部署,决定在城区全面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无牌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小飞鹿”等三轮摩托车或加装动力装置人力三轮车以及无牌、套(假)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

  2.严禁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

  3.严禁车辆违法乱停乱放、不按道行驶行为;

  4.严禁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随意停靠上下客、出租车违法乱掉头行为;

  5.严禁车辆、行人闯红灯,严禁行人乱穿机动车道、过街跨越中心隔离设施等行为;

  6.严禁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

  7.严禁货车、拖拉机、渣土车、正三轮摩托车等限制通行车辆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闯禁行行为;

  8.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装置行为。

  9.严查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罗源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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