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或将提至3000元
http://www.lywxww.com 2011-03-01 09:22:27 来源:东南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日讯 明天,国务院将讨论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薪酬起征点等问题。近三年来一直“涨”声不断的个税起征点,这一次究竟能跳多高?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实惠?减轻中低收入工薪阶层税负,除了起征点,还有什么更有效的手段?且听听公众的呼声和专家的分析。
能跳多高?或许是3000元
个税起征点上调有望!对于这个消息,最兴奋的受访者是月收入在4000元到6000元的工薪族。在他们看来,如果起征点能调至3000元甚至更高,那自己就真能感受到实惠了。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福重解释说,个税起征点是俗称,正式应该叫免征费用额。免征的其实是大家的生活费。现在生活成本上升较快,2000元钱在北京甚至都不够自己生活,在北京等大城市,起征点如果不调到4000元以上,个税大部分还是穷人出,最起码也应该是3000元,否则意义就非常小了,个税的公平分配作用就没有了,所以必须作出调整。
国家统计局每季度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指标,是计算居民生活费用的依据,其公式是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赡养系数相乘再除以12。据财新网报道,按照这一原则,2010年城镇职工人均负担消费支出是2211.5元/月,已超出2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
财税专家、人民大学副教授代鹏认为,既要保证民生,同时又要保证税收基本的稳定,个税起征点调到3000元上下比较合适。
还有什么变革?减级数、扩级距更有效
“十万年薪一万税”,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许多处在成家立业关头又必须负担父母养老的年轻白领们,正过着这样表面潇洒却“压力山大”的生活。对他们而言,上调个税起征点远不如调整税率或调整级差来得实惠。
按现行税率表,扣除“三险一金”和2000元费用后,超出金额在0元-500元、500元-2000元、2000元-5000元5000元至2万元,分别对应5%、10%、15%和20%的税率对于超出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每隔2万元,税率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税率为45%。
事实上,国务院这次审议的个税改革方案可能不止是提高起征点。年初,曾有专家披露,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经向国务院上报了一份个税的、修正案,其中提到通过减少税率级数、扩大级距、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而按照专家的建议,级数应该从9级降到四五级。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说,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减税的方式,并且减税的幅度要比单纯提高免征额大。让适用5%、10%的人多一点,适用更高税率的人就大大减少了,最后只有一两千万富人适用最高的税率。不过,普通人对级差的理解可能不是很清晰,于是大家关注的个税调整焦点一直都在免征额标准上。如果只是单纯把免征额提高500到1000元,对减轻税负的影响并不大。真正想解决工薪阶层税收负担重,还是应该从个税整体改革来考虑。
何时实施?两会后才会审议方案
张广通认为,个税起征点等的调整属于税法个别条款的修改,必须经过人大常委会的讨论,所以即使本周三国务院讨论通过了,也必须提交全国人大,那么至少要等到全国两会开完后,人大常委会才会将讨论个税起征点调整列入程序。如果争论不大,也许一次讨论很快就能通过实施。
张广通不希望把免征额的调整作为个税改革的主要措施,因为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应该综合改革税制。
若上调千元 月薪6000者 每月少交150元
月薪6000元:上调500元,少交75元
以月薪6000元(指扣除公积金社保等可抵扣费用的薪金)的工薪阶层为例,在目前免征额为2000元的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6000-2000=40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2000×15%=475(元);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免征额上调为2500元,则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6000-2500=3500(元);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1500×15%=400(元)。
月薪6000元:上调1000元,少交150元
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免征额上调为3000元,应则:纳税所得额=6000-3000=3000(元);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1000×15%=325(元)
他山之石
美国1986年税改之前,曾经有过14级的累进,税率的档次过多降低了税制的效率,美国在调整过程当中,曾经把14级一下子改到了3级,后来又在实行了3个基本档次的税率的基础之上,又增加了两个高档次的累进税率。
俄罗斯曾经把个税的税率统一定为13%,减轻了税制本身的复杂给纳税人所带来的负担,同时也提高了税收的效率。
背景资料
我国个税起征点的变迁
1980年9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免征额(指薪酬部分,以下均同)是800元。1981年,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当年个税收入只有500元,当时月均收入能够达到800元的中国公民少之又少。这500元大多是外籍在华高级职员交纳的。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我国个税免征额从800元/月调至1600元/月(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我国个税免征额从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叶知秋
本期主持 谢秋莲
快快造饼
上调个税起征点,获益的将是收入在两三千元间的工薪一族,在生活成本不断提升的今天,在大中城市,他们已然是低收入者。中低收入者成为个税的主要承担者——意在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个税,不经意间脱离了本质。
总理关于上调起征点的表态或许与去年年底今年年初曾引发热议的一个税制改革方案有关。去年年底,有接近决策部门的专家披露,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将个税改革方案上报国务院,新方案中, 9级税率缩减为将6到7级,同时适当扩大了级距,但未考虑提高起征点。当时,笔者曾指出,该方案有利于培育中产阶层,但却没有照顾到低收入者的情况。
在与网友交流时,总理只说了起征点问题,但按照此前披露的方案,减级数、扩级距或许也会在明天国务院常务会上讨论。如此,才真正实现中低收入者都能较大受益,也才符合中央定下的“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收入分配改革目标。
其实, 2003年以来,自 个税改革便提上了国家财税部门议事日程,并确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征收、以家庭为单位统筹征收等科学思路, 8但年过去,除了两次上调“起征点”,个税改革离最终目标还相距甚远。减轻税负是“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的重要一环。改善民生,时不我待,必须尽快将热乎乎的真实的饼捧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