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建农村敬老院102所 2015年将覆盖各乡镇
闽今年建农村敬老院102所 2015年将覆盖各乡镇
http://www.lywxww.com 2012-06-16 08:14:05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福州新闻网讯 兰云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建议》是今年省人代会确定的4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之一。记者15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已确定,到2015年,原则上每个乡(镇)建成1所敬老院。争取到“十二五”末,使敬老院床位使用率提高到80%以上、集中供养率提高到30%以上,让农村敬老院充分发挥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功能和作用。
据了解,目前,我省农村敬老院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少、管理水平低、床位偏紧等问题。省民政厅介绍,2007年至2011年,全省新建农村敬老院500所,新增建筑面积40.8万平方米,新增床位2.2万张。今年,全省已安排建设农村敬老院102所,明后年还将安排建设200多所。
为办好农村敬老院,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已发文明确,乡镇敬老院由所在乡(镇)政府管理,并接受县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当地政府要把乡镇敬老院工作运转和管理经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针对农村敬老院存在的工作人员少、管理水平低等问题,我省还将尽快出台《福建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办法》拟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确定,并根据当地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予以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人员应当根据供养五保对象人数及生活自理程度配备;服务人员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确定,并为其办理相应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全省还将开展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通过评定来提升敬老院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省民政厅还将积极推动农村敬老院与爱心企业建立挂钩帮扶关系,计划让每所已投入使用的敬老院都与一个爱心企业结对,帮助解决资金、设备、志愿服务等问题。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