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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解读新《发票管理办法》 违规最高罚50万

http://www.lywxww.com  2011-03-21 10:43:0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发现假票如何举报,发票真伪哪里鉴定,怎样购买发票……上月初,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一个多月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咨询新办法实施后跟他们生活相关的内容。20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就一些与纳税人以及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解读。

哪里鉴定发票真伪?

新办法规定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目前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或者登陆相关税务网站,通过输入发票号码、代码查询发票相关信息。但是,目前社会上很多假发票的号码、代码都是“克隆”真发票的,这类假发票靠电话和网站无法辨别,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人工鉴定。涉及福州市范围内的国税发票,纳税人可以到福州市国税局征管处鉴定真假。

怎样举报发票违规行为?

新办法规定,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消费者遇到不开发票、用收款收据代替发票、开发票违规加价、制售使用假发票、虚开发票等发票违法违规行为,都可以向主管税务局举报。

怎样买发票?

新办法简化了发票领购程序,取消了发票领购环节的资格审核程序,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明和发票专用章印模,就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税务机关要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值得注意的是,旧办法规定买发票需要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新办法改为统一使用发票专用章印模。从2011年2月1日起全国启用新的发票专用章式样。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和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税务机关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哪些情况由付款方开发票?

发票一般都是由收款方开具,新办法规定在两种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发票,一是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二是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发票丢失、退货、折让怎么处理?

新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虚开发票最高可罚50万元

新办法加重了对虚开发票和代开发票的处罚力度,罚款上限提高了10倍。规定虚开发票和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假发票还要开最少罚1万元

新办法增加了对使用假发票的处罚力度,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福州日报记者 李强 通讯员 魏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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