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民政局支部书记承诺书
http://www.lywxww.com 2013-04-25 09:56:05 来源:罗源县民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县委“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积极响应县纪委监察 局在全县开展“晒承诺、广评议、促作风、提效能”活动,全面 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本人认真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结合自身 岗位特点,郑重向公众承诺如下内容:
我作为罗源县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兼县殡葬管理所所长,一是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县委和县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抓好民政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圆满完成民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要执行落实党和政府殡葬管理政策,倡导文明习俗,推行殡葬改革,完善殡仪服务设施, 强化内部管理,为罗源人民提供满意的殡葬服务。
一、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民政局党务公开制度,在罗源县民政局“党务公开栏”上及时公开有关党务,特别是把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党费的收缴情况、评先评优、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民主生活会等作为主要公开事项。
推行殡葬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阳光政策”,向群众公布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做到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等全部公歼透明,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二、坚持依法办事。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积极履行殡葬管理所职责,推行殡葬改革,抓好全县火化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抓好行风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不出现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三、自觉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类党风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好殡葬管理所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不利用自己职权上的一些影响和职务上的一些便利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亲戚朋友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教育家属不收受他人礼物,提高家庭成员拒腐院变意识和能力,树立廉洁家风。
四、加强制度建设。
不断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队伍建设、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发展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1 26 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进党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建立健全殡葬服务管理制度,推行骨灰寄存制度,竭力制止骨灰装棺二重葬,综合治理乱建坟墓现象,加强墓地生态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和分工,加强窗口行风建设,坚持学习教育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三公开”“四上墙”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积极转变职能。
党支部紧紧围绕服务中心、队伍建设两大任务,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与服务,打造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罗源县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力量源泉。不断深化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加强“党建品牌”建设,推进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升机关党建的辐射力和创新力。
进一步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科学谋划、统筹协调、疏堵并举,不断巩固全县殡葬改革成果。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着力宣传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大力宣传推广“绿色殡葬”理念。完善新殡仪馆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认真规划指导乡镇骨灰楼(塔、堂)建设和公益性公墓建设。
六、不断改进作风。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效、求实效。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机关集体学习制度,确保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党组织要主动深入基层,抓好“三服务”活动,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认真抓好县殡葬管理所窗口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肃上班工作纪律,认真接待来人来访,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简化办事效率,提高办事效率。
七、积极维护民利。
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立党员民主参与党内事务的制度和办法,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互通渠道。把殡葬改革同满足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相结合,不断完善我县殡葬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引导树立文明新风,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积极落实我省惠民殡葬政策,对五保户. 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免除基本丧葬费。要加强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