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服务内容
http://www.lywxww.com 2013-04-25 10:01:01 来源:罗源县民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一、社会福利事务服务
(一)主要职能
拟定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业监管和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和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协调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负责全县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二)服务内容
新办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审核申报,落实国家对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对象
全县境内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
(四)服务承诺
1、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提出的问题要事事有回音,符合政策规定的要件件抓落实。
2、努力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反映的突出问题。
3、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审批时限,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联系单位:罗源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责任人:郑毓芝 叶枝涛
电话:26821313
二、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事务服务
(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服务内容:1.办理婚姻登记;2.补发婚姻证;3.出具婚姻记录证明;4.撤销受胁迫的婚姻;5.办理收养登记6.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7.咨询服务,解答婚姻、收养当事人有关婚姻登记方面的问题。
(三)服务对象:内地居民,男女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当事人。
(四)服务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办理婚姻、收养登记。
2.强化工作程序。婚姻登记均严格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收养登记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颁证的程序办理;杜绝人情登记,保证登记合格率达100%。
3.提供优质服务。持证上岗,热情接受咨询,认真解答,对不符合规定的,耐心讲解,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4.严明工作纪律。加大对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责任教育,防止出现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现象。
5.严格遵守婚姻、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不泄露婚姻、收养登记信息,保护个人隐私。
联系单位:罗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责任人:林海彬
电话:26875530
三、殡葬管理服务
(一)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殡仪、火化、安葬等系列殡葬服务工作的发展、规划与管理;负责权限尸体火化、骨灰包装、存放和保管等丧葬系列服务管理工作。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丧葬火化对象
(三)服务承诺
1.实行城乡困难群众散葬费免除政策;
2.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核定收费标准收费;
3.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
4.做好生态墓地建设整治工作,规划指导乡村骨灰楼、塔、堂建设。
联系单位:罗源县殡葬管理所
责任人:黄建汀
电话:2685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