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 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的通知
http://www.lywxww.com 2020-04-10 16:59:34 【字号 大 中 小】
(二)窗口申报
用人单位于申报期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光盘到医保中心拷贝本单位参保缴费数据,修改完成后用光盘报送电子档并打印清单(加盖公章)送达受理窗口。(疫情期间需预约后办理)
三、提交材料:
1、《参保单位工资、退休金变动申报汇总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参保人员工资、退休金变动申报明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3、工资基金手册或工资基金、离退休费核定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最新国库发放的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退休金汇总表和明细表(绩效工资另附绩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要求
1、参保单位应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缴费基数,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
2、参保单位性质、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已发生变更的,必须申报办理变更。
3、参保单位应对职工(含退休人员)参保情况认真核对,及时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及在职转退休申报手续。
五、业务办理地点
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
联系电话:26831228
附件:1.参保单位工资、退休金变动申报汇总表
2.参保人员工资、退休金变动申报明细表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罗源管理部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