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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http://www.lywxww.com  2018-05-25 10:42:53   来源:罗源湾新闻网  【字号

  致全县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全县各污染源普查单位及个人: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公开信,并给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关注及支持。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每十年开展一次,是准确把握我国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的重要手段。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县、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突出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理念,探索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的关联响应关系,建立健全全县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全县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32号)、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闽政〔2016〕63号)、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17号)、福州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榕政综〔2017〕132号)及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18〕37号)的要求,凡在罗源县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属普查对象。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入河(海)排污口,移动源及其产生、排放污染物设施。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的资料,2018年开始全面普查登记,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届时将有普查人员出示证件,进行入户调查登记。我们将严格按照依法普查的原则,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亲爱的朋友,衷心希望您的配合与参与!

  罗源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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