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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帮助特困当事人

http://www.lywxww.com  2015-04-21 08:14:59   来源:正义网  【字号

  (通讯员陈沂 郑立娜)“刑事救助是帮助群众走出困境、拉近检群关系的桥梁。检察机关不但要严格执法,更要在办案中用心体察群众的疾苦,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刚发放完刑事救助款后,福建省罗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吴诗疆说到。2015年4月14日,该院一日之内一连发放了2笔救助款共计13000元,救助了2起刑案中的特困当事人。

  2015年1月6日下午,刘某因感情纠葛欲报复尤某,携刀一路找至尤某同村的陈某家中,将尤某捅死后,在逃窜过程中被陈某撞上,于是也把陈某砍至重伤。2015年3月份该院受理了该案,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时发现,家庭困难的陈某在案发后已经花费医疗费10余万元,而犯罪嫌疑人未赔偿任何费用。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的陈某原本生活负担重,上有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儿子,而今更要举债疗伤,经济和精神都背上了沉重的负担,由此可能引发刑事被害人不断上访。于是,该院通过引导他申请刑事救助并发放了10000元救助金,及时帮助的不仅仅是一个陷入困境的家庭,也是在引导特困当事人用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

  另一起案件重伤害案中,被害人宋某在散步时,遭到因琐事产生矛盾的黄某用铁棍袭击,导致脾破裂、多处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二级。而受伤后宋某因经济困难,住院18天花了3万多元医疗费就无力治疗,出院后又一直陷入被袭击的惶恐自闭中,无法工作。

  有鉴于此,该院指派既懂心理健康、又有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多次联系被害人,在询问案件详情的同时,细心了解被害人家庭生活情况,耐心为宋某做心理辅导,帮助他尽快走出身心困境,并引导其家属申请刑事救助。当把3000元救助款交到其手上时,深受感动的宋某当即打电话给办案检察官,“感谢检察官办案百忙中,还能这么细心帮助我、开导我,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会尽快恢复起来的……”

  据悉,近年来该院要求检察官在办案中秉持人性化执法,将经济救助与心理救助结合在一起,抓住帮助刑事被害人度过困境的契机,积极引入刑案心理康复机制,用检察温情抚平被害人因犯罪侵害而受创的心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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