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四地法院开展敖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域协作实践活动
http://www.lywxww.com 2025-06-20 10:06:05 来源:罗源县融媒体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罗源湾新闻网讯(吴敏 林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在福州中院的指导下,6月18日,罗源、晋安、连江、古田四地法院在霍口水库联合开展“福州二水源司法保护跨域协作”主题活动,以司法之力护航敖江流域高质量发展。
福州中院,罗源、晋安、连江、古田四地法院,霍口畲族乡政府,福建水投集团霍口水务有限公司等相关代表参加活动。
当天上午,福州中院、四地法院正式启用“福州二水源司法保护跨域协作实践基地”。该实践基地的设立将为敖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活动还组织开展增殖放流,将9万尾黄颡鱼、细鳞鲴、鲥鱼等鱼苗缓缓放流至敖江流域。
随后,参与活动人员登船开展联合巡查,实地查看库区水质变化、岸线生态修复成效、禁渔标识规范设置及周边生态环境,并与水库管理方就库区漂浮物拦截、渔业资源监管等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黄宗斌说:“正是基于敖江的生态重要性和可持续保护的需求,我们联合四地法院以及相关部门在霍口水库设立跨域协作实践基地。通过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整合四地司法的资源,在福州中院指导下构建起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新格局,对可能影响敖江流城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预警和规范,从源头上减少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另外,基地作为深化司法协作的重要平台,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也能够有效地提升司法保护的效率和精准度,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为敖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为深化跨域司法协作,服务敖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四地法院在福州中院的见证下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敖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域协作机制》。该机制明确了以“共治、共护、共享”为原则,通过制定协同决策与沟通机制、案件管辖与协作机制、生态修复联动机制、信息共享与风险共防机制、法治协同宣传机制等五项内容,构筑四大司法保护体系,以司法力量打破区划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