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布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制度
http://www.lywxww.com 2025-02-27 09:37:56 来源:罗源县融媒体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罗源湾新闻网讯(黄雨欣 陈孔跃)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发现燃气安全隐患该怎么办?遇上燃气违法行为要怎样处理?《福州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工作制度》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共同筑牢我市燃气安全防线。
《制度》明确,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这些举报内容包括: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违规充装或者销售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的,用气瓶相互转充液化石油气的;擅自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瓶装液化气,存在安全隐患的;向高层建筑、地下或半地下空间用户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的,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其他影响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举报、来访或来信举报等方式,对燃气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按照《制度》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将以登记受理、核实调查、举报处置、信息反馈等流程,按规定进行受理。举报线索核实后,市、县(市)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将依据自身职责进行查处或开展联合查处。查处完成后,我市将按照“一事一档”原则,对受理的举报事项逐一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