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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治共享 守护罗源平安】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凝聚法治力量 打造幸福之城

http://www.lywxww.com  2021-12-09 09:12:43   来源:罗源县融媒体中心  【字号

  罗源湾新闻网讯 法治是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严把法律援助质量关,努力推进中心成为一个对政府负责、让群众满意的便民利民示范窗口,使群众充分体会到这只援助之手的温暖,为我县打造人民幸福、人民满意、人民认可的法治之城和幸福之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眼前的老人叫林某某,曾因晚年养老问题,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老人说:“感谢你们帮我处理好了这件事!”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晓薇说:“林老先生没有结婚膝下无子,现在年纪大了也没有生活来源,日常生活非常困难。户口簿上的养女林女士实际上与林老先生是舅甥关系,二人之间也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所以林女士没有法定义务向林老先生支付赡养费。又由于户口簿上显示,林老先生膝下仍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所以他也不能作为低收入保障人群享受国家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在获知林某某的情况后,谢晓薇让其提供相应的困难证明,并积极走访了解细节,收集相关证据,认真查阅相关案例,以要求其养女林某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提起赡养费诉讼。

  谢晓薇说:“根据林老先生的诉求,我们认为本案可以提请赡养费的诉讼,要求林女士履行赡养义务。如果林女士愿意照顾林老先生或者是支付赡养费,那么林老先生的生活问题可以解决,即便本案诉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判决确认林女士无需承担赡养义务,林老先生也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最终,林某某虽是败诉,但凭该份判决书,向相关部门成功申请到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每月享有1000多元的国家补助,解决其生活问题。

  林某某的案件只是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忙解决的其中一项个案。近年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实行“窗口当日受理、当日审批、案件当日指派”工作制度,重点关注农村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简化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精准优质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

  罗源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叶英说:“我们中心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群众,采用首问负责制,由第一位接电接访的同志,在解答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同时,负责一次性详细告知群众法援案件的申请条件和需提供的书面材料以及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及诉讼风险等,避免了群众多次往返奔波,使每一位来访的群众都能满意而归。同时,设立律师值班制度,保障每天有一名志愿者律师,为来访来电的群众给予法律上的帮助。”

  同时,为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和村居组建了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罗源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叶英说:“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开展涉农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共在线解答涉农法律咨询2350条。同时,我们通过实行简化手续、优化便民服务等措施,极大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据统计,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46件,其中民事181件,刑事189件,提供法律帮助676件,接待来访咨询1560人次,受援人1046人,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505.60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819.65万元。

  叶英说:“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民生工程。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这部体现法治温度、暖民心惠民生的法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接下来,我们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加强法援中心作风建设,优化服务方式与服务态度,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为法治罗源建设新局面创造和谐的发展氛围。”

【责任编辑:陈雁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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