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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调研显示酒驾多因私人聚会 男性超过98%

http://www.lywxww.com  2013-05-02 09:01:48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杨雅丽)酒驾入刑已两年,近日,石景山检察院的一项调研显示,近两年来,酒驾多因私人聚会,且超过98%的酒驾司机为男性。

  自2011年5月1日酒驾入刑至今年3月30日,石景山检察院共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80件80人。在80名嫌疑人中,男性79名,占总数的98.75%。嫌疑人以青壮年为主,其中,18岁至40岁的嫌疑人共有61名,占总数的76%,值得注意的是,40岁以上年龄层的犯罪人数也在不断增加;而且,酒驾人员以非专职司机为主,80名嫌疑人中仅有3人是专职司机;酒驾司机中多为无业人员和公司企业职员。

  检察官还发现,案发时间主要集中在深夜至凌晨时段,其中,21时至早晨7时为案件高发时段,共发案37件。近来,白天酒驾的情况开始抬头,共有21件。对此,检察官建议交通执法部门在加大深夜至凌晨时段查处力度的同时,不应忽视对白天危险驾驶情况的查处。

  调研发现的酒驾原因有些令人意外一直排名很高的“工作应酬”明显跌落,只有5名嫌疑人是因为工作原因喝酒。类似朋友聚会、家庭聚会等私人聚会饮酒,成为酒驾原因的第一名,而因各种原因自己独自喝酒排名第二。

  对于屡禁不止的酒驾问题,检察官建议,我国应尝试建立强制代驾制度。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引导和促进代驾行业的良性发展,对于饭店、酒店、酒吧、KTV等消费者经常饮酒的场所,应强制其提供正规代驾服务。

  检察官认为,危险驾驶罪由于缺乏明确的量刑规范,量刑时随意性较大,造成量刑失衡,相关单位应当就危险驾驶罪出台具体的量刑指导意见,明确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基准刑,同时还应制定具体量刑细则,将自首情节、赔偿问题、造成损失数额、是否造成人员受伤等情节纳入量刑体系,统一量刑情节,改变现有只参照嫌疑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量刑的机械式做法,保证不同的犯罪情节能够得到相应的量刑,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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