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海县征地后闲置14年 致良田变荒地
http://www.lywxww.com 2011-08-17 10:12:34 来源:大洋网 【字号 大 中 小】
原告老郭手里举着的是当年南海县政府发的土地承包使用证,他承包的5亩土地也被征用。
被征用的上万亩良田如今已变成野草杂生的荒地。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14年前,佛山南海三山区禾仰村上万亩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却闲置多年。当地农民调取相关批文竟发现,其中,省国土厅曾在5天内对同一项目发出19份批文,涉及面积近万亩!为此,一名六旬农民将省国土厅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省国土资源厅批地的批文,该案昨天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公开审理。
政府预征地多年不开荒
60岁的老郭是佛山南海禾仰村村民,他说,自从1997年自家五亩多土地被征后,家里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说,当时的佛山市南海县政府一次性预征用原风呜镇三山管理区耕地11522亩,没有经过国务院的立案批准、也没有经过广东省政府批准、没有完善征地程序、更没有村民签的同意征地书、没有同村民商议土地补偿价,属于未批先征的违法行为。
“土地被征收后,却一直没有被开发使用”,老郭说,十几年过去了,原来的沃土已杂草丛生。代理律师刘晓原指出,“按照规定,土地荒置两年就要退给农民,至今不知这些土地给谁了”。
国土厅一日开出13批文
据老郭介绍,他们之前并不知道自己的地被征了,2005年后有部分土地被企业使用。直到2008年省政务公开后,村民们才查到了当年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南海市禾仰村征地的批文。此后,老郭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以赔偿条款未落实问题与审批征地行为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为由,认为依法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
今年7月,老郭将省国土厅告上法庭。代理律师刘晓原认为批文有问题,“1997年关于南海市禾仰村土地征收的批文上,从12月26日到31日这五天里,省国土资源厅就批出了19份批文,涉及土地近万亩”。刘晓原说,“奇怪的是在30日这一天里,就发出了13份批文,涉案土地达5700多亩”。其中,涉及老郭承耕的有3块地段。老郭认为,“这是要化整为零”,因为相关规定“每一份(批文)不得超过500亩的上限”。刘晓原认为,这种审批本身就违法。
这起“民告官”案昨日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开审。老郭除了要求法院撤销省国土厅作出的粤地政[1997]132号、144号和145号3个批文,还要求按每年每亩四千元的征地补偿价格进行经济赔偿。
国土厅:不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
庭上,国土厅答辩称,国土厅作出的粤地政[1997]132号文,涉案土地共480.54亩,根据1988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和1992年4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授予土地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等文件规定,应该由广东省国土厅审批,国土厅不存在越权审批。
但刘晓原律师说,根据1988年《土地管理法》规定,审批耕地一千亩以下、三亩以上的权限在省人民政府,而并不在省国土厅。一个建设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应当根据总体设计一次申请批准,不得化整为零。“国土厅违规将土地‘化整为零’审批,使得本应由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变成由国土厅来审批”。
昨天的庭审只用了一个小时,将择日宣判。
现场
未使用的征地长满草
记者昨日到被征地现场一探究竟。远远看去,预征地周围都被用围墙围起来,面积450亩的小岛已长满十几米高的数木,墙内杂草丛生。一名村民气愤地说:“以前这地好肥,种粮食很高产。没想到却被征来种树。”
“村民现在只能给人打工,挑水泥、帮忙收割,收入一个月才200~300元。”村民陈老先生说,“我现在给一个小区做门卫,没保险、没合同,每天只有30多元”。村民苏阿姨说:“1992年起,当地政府以200元/亩返租给村民,由于毁坏了供水系统,只能用来经营盆景、花卉种植园,当时收入大概10000多元/亩。到了2005年,村民的种植园被迫停止经营或者搬迁。”
据村民介绍,目前他们获得的补偿就是征地时3000元的“青苗补偿费”、每年3000元的“分红”和每月75元的“补贴”。
记者看到,已有物流企业在预征地上设有仓库和厂房。村民说,它们是在2005至2006年间建的,企业占用的预征地有大约3000多亩,仍有2/3的预征地未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