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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 涉及地产

http://www.lywxww.com  2011-02-23 15:38:26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2日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我省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给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水利、交通、房地产开发、风电等方面。
  
    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部分建设项目类别包括:水利、农林牧渔、机械电子、轻工、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交通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类别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0000千瓦及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风力发电项目;除高速公路外的其他等级公路的改建、扩建项目;含漂染工序的服装、纺织品制造改建和扩建项目;年产5000吨及以下的酒精饮料、酒类制造项目。跨设区市的建设项目仍须报省环保厅审批。
  
    省环保厅将加大对地方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情况的检查力度。如发现把关不严、越权审批或擅自降低环评文件编制等级的,将上收该地区的环评审批权;对违规审批的,将依法撤销或者责令其撤销审批决定;对情节严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福州日报记者 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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