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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袭警案32名被告公开宣判 最高获刑8年

http://www.lywxww.com  2011-12-31 09:54:46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培发)昨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7·23陈村暴力袭警”系列案。罗某文等26名被告分别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放火罪被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最高八年零两个月、最低一年零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张某欢等6名被告因罪责相对较轻,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法定从轻情节而被判处缓刑。

记者了解到,陈村镇绀现村二龙股份社理事包括被告罗某文、吴某原等人先后召集、组织多名绀现村村民前往被害人杜某承包鱼塘的堤围上,对鱼塘塘基进行挖掘破坏。经杜某报案后,7月23日,三名办案民警对涉案人员卢某(另案处理)进行抓捕,其间,绀现村的部分村民闻讯赶到,围困三名办案民警,将执勤面包车推翻,将民警捆绑在面包车底盘位置。顺德区公安局得悉情况后,组织警力到场劝说并解救被绑民警。其间,陈村镇绀现村多名村民先后手持木棍、铁铲等工具及要挟翻转执勤面包车压死民警,阻碍民警执行解救、现场拍摄取证等职务,并与现场执勤民警对峙,造成执勤民警受伤及财物损坏。

顺德区人民法院认为,罗某文等26名被告无视国家法律,纠集多人破坏生产经营,情节严重;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分别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和放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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