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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通报调味品抽查结果 金冠园等4批不合格

http://www.lywxww.com  2013-06-06 08:54:1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5日,省质监局通报2013年第一季度调味品抽查结果,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7.4%,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涉及“来香源”“金冠园”“汉光”“味孚”等品牌。

  省质监局组织此次共抽查全省115家企业生产的酱油、食醋、味精、鸡精等调味品153批次,合格149批次,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其中,2批次酱油产品菌落总数、氨基酸态氮指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导致品质指标未达标;2批次鸡精产品菌落总数超标,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环境、人员卫生管理不到位。

  4家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厦门来香园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2月26日生产的“来香源”鸡精调味料(100克/包)、福安市汉光调味食品厂 2012年12月28日生产的“汉光”酿造酱油(330ml/瓶)、金冠食品(福建)有限公司2012年12月30日生产的“金冠园”一品鲜酱油(500ml/瓶)、三明市味孚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1月6日生产的“味孚”鸡精调味料 (200克/包)。

  5日,记者在福州部分超市发现有销售金冠食品(福建)有限公司今年3月、4月生产的“金冠园”一品鲜酱油,不是被质监部门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

  据省质监局网站公布,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金冠园”一品鲜酱油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氨基酸态氮,标准规定值为氨基酸态氮 ≥1.2g/100mL,结果该批次产品实测值为1.02 。据了解,酿造酱油通过看其氨基酸态氮的含量可区别其等级,每百毫升的氨基酸态氮所含克数含量越高,品质越好。该指标越高,说明酱油中的氨基酸含量越高,鲜味越好。

  针对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省质监局已责成当地质监部门依法处理不合格企业。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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