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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一高校后勤人员贪77万电费判有期徒刑10年

http://www.lywxww.com  2013-05-20 08:45:58   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字号

  海峡都市报讯 福建某高校后勤处宿管科的电费收费员,在3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私吞电费款。经审计,徐某私吞的电费款达77万元。19日,记者从福州仓山检察院获悉,目前,因犯贪污罪,徐某已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2008年下半年,经福建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徐某到某高校工作,经校方安排,徐某担任后勤处宿管科电费收费员,负责收取学生宿舍电费。

  徐某交代,在2009年下半年,她发现校方在电费监管上存在漏洞,她一个人既负责收钱又负责登账。而学校财务也只是核对她上交的收款、收据,收费员实际收取的电费金额却无人监管,平常也没人核查她的电脑。

  同时,徐某发现,有的学生交完钱没要求开收据,这些钱款就被她陆续截留在身上,刚开始她还不敢使用这些钱,看到学校没过问,就动了使用这些钱款的念头。

  去年5月份,校方纪委介入调查。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审计报告显示,在2008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徐某未交电费为776144.96元。但徐某只归还6万元,对其余的金额拒不承认。

  去年8月,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19日,记者获悉,法院已经做出审判,因犯贪污罪,徐某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仓山检察院还向该高校发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方面管理的建议。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傅桢桢 甘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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