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罗源新闻网 >> 福建新闻 >> 正文

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农村居民将有家庭医生

http://www.lywxww.com  2013-04-17 08:02:0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6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6月起,我省将在全省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各设区市选择2~3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开展试点,试点县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开展签约服务,常住人口签约率应达到30%;至2015年底,实现以县为单位签约覆盖面达到100%,常住人口签约率达50%以上,逐步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

  乡村医生是第一责任人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以服务团队为主体、乡村医生为代表,以家庭为单位、以健康管理为目标,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安全、有效、连续、可及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地区将根据辖区内居民实际户数和人口数,设置若干服务团队。服务团队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骨干医生、护士、防保人员、乡村医生等人组成。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直接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没有乡村医生的村,由所覆盖的中心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服务团队指定1名医生作为家庭医生签约人。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制,建立以乡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协作机制,合理划分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的工作任务与职责。乡镇卫生院通过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业务指导和后勤保障。

  农村“家庭医生”这样签约

  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代表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自主选择乡村医生签约,每户家庭只能与1名乡村医生签约。居民与乡村医生双方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等,签订服务协议后,建立相对固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乡村医生以团队的形式,向居民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连续性服务。

  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1个签约服务周期不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续约应告知乡村医生并签字确认,因特殊情况变更乡村医生需重新签约。

 

  不同人群享受不同服务

  健康普通人群、重点人群(包括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包括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高龄老人、长期卧床的病人、残疾人等),服务团队将提供不同的健康服务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分别指导。

  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服务团队的支持下,乡村医生将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评估与咨询服务、特色便民服务等。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诊疗服务,建立健全村卫生所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工作台账,每月将诊疗工作明细表交乡镇卫生院审核、存档;乡镇卫生院负责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常见病的诊疗工作,接受乡村医生转诊的患者,为乡村医生提供技术支持。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为签约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优先为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的家庭提供上门服务。

  健康评估与咨询服务包括每年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每年对签约居民提供不少于4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指导签约对象开展健康自我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和健康保健计划,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特色便民服务包括签约所在地农村居民优先享受免费健康检查;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等服务;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福州日报记者 杨莹)

魅力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