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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律师服务收费执行新标准 几百元可打官司

http://www.lywxww.com  2013-03-19 08:46:4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800元可请律师打民事官司

  福州新闻网讯 由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制订的《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日前出台,将于下月15日起试行,期限1年。

  按照这一标准,今后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将分为按计件、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两种。其中,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收费800元~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律师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不超过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不超过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不超过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不超过1.2%;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不超过0.7%;50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0.5%。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律师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侦查阶段每件收费1000元~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1000元~6000元;审判阶段每件收费1500元~12000元;刑事自诉案件每件收费1500元~10000元;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每件收费1200元~10000元;附带民事诉讼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律师直接代理各类刑事案件的二审或再审,也按上述标准收费。律师原已代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可酌情减收律师服务费。律师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6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此外,律师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10000元。若律师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前述最高标准的5倍。

  律师还可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元~1200元/小时。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承办律师为2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另外,律师在本城区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

  (福州日报记者 卓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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