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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出台措施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获场地和资金支持

http://www.lywxww.com  2012-06-26 08:54:0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创业毕业生可享特殊政策

  福州新闻网讯 毕业生创业可申请减免税,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10万以内小额担保贷款,毕业生创业可获场地和资金支持……记者25日从市公务员局获悉,我市将实施系列措施,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今年开始我市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自主创业毕业生可享受工商注册、税收、行政审批、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特殊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设立的个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外,允许其出资额自行申报,不受最低出资额限制;高校毕业生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出资;允许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依规以股权出质融资;放宽经营场所条件,允许地方政府、各类开发区、投资区、高新技术园区确定的办公集中区的“格子间”等作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到创业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依法申请减免税。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现行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符合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项目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获得为期3年的3万~5万元的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

  加大对创业毕业生场地和资金支持

  福州将在高新园区建立大学生创业园或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也可以吸引创业毕业生入驻。

  市政府每年安排300万元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经费。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项目规模、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经专家评审每项可给予3万元~1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福州将举办海峡两岸大学生首届创业创新大赛,获奖的创业参赛项目可免于评审直接入驻我市各级大学生创业园,并视创业项目规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3万元~10万元补助,并在1年内免费使用场地,第二年视经营状况给予减免租金。

  接收应届毕业生 中小企业可获补贴

  对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新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我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中小企业,其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市政府给予20%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对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当年新招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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