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镇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至260元
福州城镇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至260元
http://www.lywxww.com 2012-03-08 09:16:57 来源:东南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东南网3月7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州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今年起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再提高,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
记者了解到,除了补助标准提高以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20%提高到3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由500元提高到600元。
此外,结核病规范治疗、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强直性脊柱炎和重症肌无力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将血友病扩大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门诊大病病种。
【责任编辑:谢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