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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举措 确保办案安全

http://www.lywxww.com  2013-08-22 08:24:32   来源:福州政法网  【字号

  制定安全防范预案

  近年来,罗源县检察院狠抓办案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办案安全无小事”理念,积极采取措施,增强干警办案安全意识,规范干警执法行为,确保办案安全管理取得实效。

  该院在接触涉案人员之前,就结合案件查办情况和对涉案人员的了解,详细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强化风险预警。与县医院签订《办案医疗救治合作协议》,优化办案医疗救治绿色通道,通过医疗保障跟踪服务为突发疾病的涉案人员提供及时有效专业救助。公诉部门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制定公诉环节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听取案件当事人意见,加强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情况的分析预测,做好被告人亲属的思想工作。

  重视办案区安全建设

  认真做好硬件设施安全检查,督察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到办案工作区内进行巡视,查找可能引发事故的苗头,及时汇报、提醒,并要求严格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对整个讯问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对讯问工作的监督和规范。

  狠抓廉政安全建设

  针对检察业务各个环节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该院通过分析评估,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四个方面查找风险点,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时时强调办案纪律。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依托,引导干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道德素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和要求。

  (福州政法网记者 伊宁倩 通讯员 陈沂 田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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