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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法院行政审判三措提升司法公信

http://www.lywxww.com  2013-06-08 17:03:17   来源:罗源法院  【字号

  一是协调运用和解执行机制。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注重当事双方利益均衡,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力求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5月,共组织行政机关与被执行人协调个案14次,达成和解协议12份,结案率同比上升2.4%。

  二是灵活运用变更判决模式。对涉及弱势、帮扶群体的行政处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依据均正确的基础上,针对处罚额度较高的情况,依法变更判决,减少罚款数额,实现人性化执法。1-5月,共减免个案5件,金额涉及8620元。

  三是注重建立沟通联动机制。针对行政审判“审查面广,监督力大,制约性强”的特点,广泛协调县直各有关单位力量,寻求共建力量,探索建立“行政审执联动机制”。1-5月,共会同国土资源局、县法制办等单位研讨土地房屋拆迁个案4场次,开展联合调研3次,向住建局、民政局提出司法建议2次,相关意见均得以采纳。(邱瑞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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