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外引进人才每人补助200万元
http://www.lywxww.com 2011-06-03 16:27:44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我省建立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
记者 余潇
本报讯 (记者 余潇)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服务办法》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为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建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全程式、保姆式”服务。
办法规定,服务对象为我省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和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我省将在省、市人事部门引进人才专门服务机构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按照属地原则,安排服务专员负责为所属区域引进人才协调办理资金补助、税收返还、落户、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社会保险、医疗、申请科技项目、居住和出入境等24个项目的相关手续和落实政策,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
省政府将给予每个海外引进人才200万元补助(其中中央在闽单位或厦门市引进的,省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补助);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人才每人100万元补助(其中厦门市引进的由其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视同省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引进人才落户到园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由园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5年内免租金。引进人才认定后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当地财政全额奖励返还。
在生活待遇方面,引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房或限价住房,各地各部门给予优先安排。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租金,或提供相应租房补贴。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在闽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妥善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可以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子女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当地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