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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根治“群体闯红灯”支一招

http://www.lywxww.com  2012-11-02 08:43:5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

  从10月23日起,河北省石家庄市严禁行人闯红灯。在大路口,对群体性闯红灯的,要处罚前3名;在小路口,对于闯红灯的行人,将全部处以50元以下罚款。(10月25日《法制日报》)

  不可否认,行人闯红灯,与公民的道德水准有关,不过问题的症结也不尽在于此。调查显示,德国人的忍耐限度是60秒,因此德国红灯最长时间不超过60秒。而根据同济大学调查,在杭州,当等候超过90秒时,行人过街信号灯对路人的作用趋于零。而有媒体记者在杭州8个路口发现,闹市区等候红灯时间最短115秒,最长145秒。我们要比平心静气的老外们忍耐更久才能过马路,这实在是难为了性子更急的国人。

 

  盼绿灯,绿灯到

  ■ 张潇冉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系硕士研究生

  初到纽约,最不适应的除了语言隔阂以外,无非是各种交通工具了。号称不夜城的纽约拥有永不休眠的公交系统,24小时的地铁和公交车,保障纽约客们丰富刺激的日夜生活。

  东南西北的纽约客们,看上去并没有北京街头的人们那么高速紧张地忙碌着。无论是哥伦比亚大学附近肃穆典雅的街道,还是人流攒动的SOHO商业区,人们都遵守着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极少闯灯。而汽车驾驶者也都耐心地等待行人通行。

  我想形成这种纽约街头随处可见的耐心最为主要的原因有二:首先,纽约市区的红绿灯更改频率较高。作为行人,我的感受与在北京街头的感受很不相同,再也不用漫长的等待,取而代之的是我还没有转过神来绿灯就已经赫然在目了,所以人们并不会觉得等绿灯是多么费时而难熬。其次是随处可见的“One Way”路标,这些路标标明了单行道路。在所有单行路的交叉路口,人们都会遵循一个“潜规则”,即只要单行路的来车方向无车通行,人们大可直接过马路,就像绿灯一样。这种交通规则的设定一来非常人性化,二来提高了人们的通行效率,三来加强了红绿灯在人们心里的限制效力,而非削弱。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并不是闯红灯,而是在体验着交通规则给人们提供的便利。所以当行至大路口时,刚刚体验了便利的人们就会心甘情愿地在红灯前停下来。我经常在畅行无阻地走过了四五个“One Way”的路口之后才会遇上一个红灯当头的大路口,正好走急了,有点儿喘,歇一会儿。

  北京的街头或许也可以根据科学的观测,根据人流、车流的情况,在不同的路口采取不同的红绿灯频率,在单行道路口运用“以人为本”的交通规则。其实,谁又愿意单枪匹马地在车流里冲锋陷阵呢。当绿灯亮起,躲在汹涌的人流里边过马路边欣赏扑面而来行色各异的人们,才是行走在都市森林里的莫大享受。

  赏得众人悦 罚得震三军

  ■ 郎嘎尼玛 军人

  在中国版图上,拉萨是个历史名城,也是个新兴的年轻城市。近年来,拉萨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每逢旅游旺季,城市交通问题也会随人流车流的集中而凸显。在拉萨市区绝大部分街道,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都是由红绿灯控制的,交警岗台和交警数量相对偏少,加之拉萨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街道相对较窄,有些路口的红绿灯形同虚设,有时群体闯红灯的现象就比较突出。

  在我看来,城市的交通秩序、行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程度,不光是一种珍惜生命、遵章守纪的态度和责任,更直接关系着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与名片形象的彰显。而纵观世界上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家或者地区,诸如瑞士、瑞典、新加坡、香港之类,其来之不易的文明现状,都是由多年坚持执行严格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在新加坡,不论是本国还是外籍人士,一旦随地吐痰或违反交通法则,就会遭到高额罚款甚至严厉体罚,这在国内保守人士眼中,颇为不解甚至觉得不近人情;而在国内大部分城市,虽然也有此类“严禁吐痰”的明显标志,可一旦真正执行起来,大伙都嫌小题大做,要么视而不见,要么一笑了之。

  在当今中国,有法可依虽已初具规模,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中国传统人情味浓厚的社会中,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众所周知,法律法规只有在一个国家和地区正常执行和运转,才真正有法治的可能,随之才会带来一种人人自觉的大众化文明,否则就只是一种华丽空洞的摆设。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城镇人口将逐年增多,城市化建设发展中会出现各类问题,只有及时正视和解决,城市建设的水平和质量才能上去——城市交通闯红灯问题就是其一。只有真正完善和落实城市交通法规制度,奖惩分明,做到“赏得众人悦、罚得震三军”,让市民自觉自愿并快乐地遵守交通法规制度,正本清源,才能真正杜绝群体闯红灯的现象再次发生。

 

  请珍惜生命

  ■ 曹正方

  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我每天下班之后要跑步去接小孩。从我居住的小区到学校只有1公里行程,可路过的红绿灯却有3个。为了赶时间,我和一些接送小孩的家长都是成群结队地闯红灯,尽管是车让人,还是险象环生。为此,我吃过大亏。那是前年冬天的一天下午,我下班回到小区时,天已擦黑。我心急火燎地朝着儿子的学校赶。当我跑到第三个交通路口时,红灯亮了,数字还在70多秒的位置跳动。我扫视了左右,没有看到小车,于是我加快速度向前冲。就在这时,一辆没有开灯的摩托车飞快地驶过来,我躲闪不及,将我带到了旁边的花坛上……所幸的是,我没有生命危险,只是右肩骨折了。直到现在,我的右肩上依然留有3个旧伤疤,经常性发痒,难受不已。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基本的交通规则。然而,遇到紧急情况,我把这些抛到了九霄云外。到底是什么原因?我总结了一下,一是习惯的问题,安全意识淡薄,侥幸的心理在作怪——别人闯红灯,没出什么事,自己也不会出事。二是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在我们县级市,各个路口既没有交警执勤,也没有设交通协管员,红绿灯对于行人只是形同虚设。为此,为了科学有效地规范行人“红灯停,绿灯行”的习惯,我迫切地给有关部门支支招:

  首先,加大宣传交通法规的力度。在一些交通路口贴一些安全标语和事故警示实图,比如“不要违章,否则下一个目标就是你!”等等,提高行人的安全意识。其次,配足警力、交通安全协管员,发动志愿者积极参与,加强人性化管理。最后,合理设置红绿灯的时间。据有关人士研究过,当等红灯时间超过行人可忍受时间时,违章率会显著上升。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好好珍惜生命,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文明过马路,因为安全关系到你、我、他。

  素质须提高

  ■ 尧旭东

  长沙 在校大学生

  我在湖南长沙长大。近年来,长沙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虽然城市交通压力远不及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严峻,可在每天的上下班期间和节假日还是显得有些夸张,因为每每这个时间段,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尽管长沙的交警还是挺负责的,交通监控也算到位,可有时也显得捉襟见肘。我一直觉得,舒缓和规范城市交通压力,不光要靠在交通紧张地段增设地下通道和天桥等城市交通硬件建设设施,更要加强城市交通的软实力建设,也就是着手提高市民素质、切实增强安全和法规意识。

  我是“圣骑士”,出门上街总喜欢骑车,常常在十字路口会发现,有的人原本在街头望着对面的红灯,耐心数着秒数,可一旦看着周围人都在勇敢无畏地闯红灯,在从众心态驱使下,自己就参与到“壮观”的“人民拦路”的队伍中去,让“老革命”遇到“新问题”。

  成都的城区面积和车流人流量都大于长沙,但城市交通比较畅通和谐,因为那里活跃着一群银发交通疏导志愿者,他们大多由退休工人组成。不论冬夏,白天他们戴着袖标,衔着口哨,手中挥舞小红旗,帮助交警疏导着要道路口的车辆和行人,井然有序。一旦有违规的车辆和行人,他们都会严格按规定登记造册备案,决不留情。国内一些城市,每到周末和假日,还有大量的“红领巾”、共青团员及大学生组成的交通监督员。这种市民参与、监督的举措,值得推广和借鉴。

  订市民文明守则,加强城区出入车辆管理,交通广播及时反馈各个路段的交通情况,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交警进学校、工厂、小区宣讲交通法规,美女警花街头发放交通安全小手册等,这些看似繁琐而微不足道的行为,只要坚持推广下去,只要人人参与,城市交通的软实力建设就会不断增强。只有人人自觉遵守并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许多棘手的“老大难”问题也会随之迎刃而解。(辛海天整理)

 

   改进空间大

  ■ 殷建伟

  北京京开律师事务所 律师

  首先要说明的是,国人过马路,不管红灯绿灯,凑够一拨人就集体闯过去的现象,不论是从法理上还是道义上,我都不赞成,因为这种行为既危害了自己安全,又扰乱了交通秩序。

  对此,一些地方最近还真行动起来,采取了对闯红灯者罚款的方式来治理。当然,从减少交通违章行为的角度而言,这或许能起到一定效果,但在我看来,在以公平为要义的法律面前,在规则的制定和落实执行中,仍存诸多问题。

  问题的关键在于,之所以有这么多人闯红灯,除了个人素质外,反映了外在的规章制度尚有待于在有效约束公众方面做出努力。我们的规章怎样走出罚款的管理模式,更多地通过服务的改进使公众更容易遵守规章,这当中的改进空间还很大:

  第一,政府在交通安全的管理中,人性化服务程度还不够,比如红绿灯等待的时间过长,路口封闭的路段太长而过街天桥又太远,给行人出行带来许多不方便,只好抄近路或是闯红灯。如果政府对交通设施方面的资金投入更多一些,在红绿灯的等待时间设置上更多地照顾行人,降低大家的忍耐度,相信谁也不愿冒危险去闯红灯。

  第二,从立法的角度来讲,也有缺失。现在只有法律规定了违章了如何罚,但是为了减少违章,管理部门应该做些什么,这种规定却不多,比如一些十字路口是否该设置监控探头,监控探头的清晰度应有多高,多远距离应该有一个十字路口,红绿灯等候时间由谁来决定,都缺乏标准可言,常常是管理部门认为怎么合适就怎么做。因此,从制度上来讲,需要对管理部门提出标准化要求。

  所以说,单纯的处罚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要让公民从心底里培养起规则意识,还要寻求其它路线配合,不断完善后续制度。因为,一个国家的交通维护不仅需要每一个人的道德自律,更需要相关的系统法律制度,只有两者兼备,政府和公民才能合力构建和谐的交通秩序。

  侥幸要不得

  ■ 翟 妍

  吉林大安 医生

  有人把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这一行为归咎为国人的素质问题。我看未必一定要上升到素质层面上去讨论,因为闯红灯者并不是成心要和交警或司机作对,应该是自我安全意识问题更准确一些。行人的自我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不管红灯绿灯,反正没车过,自认安全了,就完全忽视了交通规则。

  行人为什么会忽视交通规则呢?这说明交通监管缺乏力度。就拿闯红灯罚款这一条款来说吧,似乎完全是给机动车制定的,对非机动车人员起不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关于解决行人过马路闯红灯的问题,对非机动车以及行人实施处罚,虽然也是解决办法之一,但我觉得长春市这么多年来一直实行的一个解决方案,值得各大城市借鉴一下。

  在长春市重要路段的十字街口,除了站有交警,还有协警或者少量志愿者。协警或志愿者每个路口站一个,专门举着小红旗盯着红绿灯领着行人过马路。他们也是凑够一拨过一次,但过得很有秩序,人多而不乱。

  要说给根治闯红灯支一招的话,其实我更希望科技发达的今天,能研制出一种灯,这种灯可以在白天发出很强的、带有热源的、彩色的光。一旦有人在过马路闯红灯的情况下,灯光就会自动扫射到行人的脸上,然后发出语音提示。这种灯,当它的光扫射到闯红灯者脸上的时候,会有微热不舒服的感觉,而语音提示恰恰又让众人把目光都集中于他,这又给闯红灯者在心理上增加了羞愧感。这样的灯既会让闯红灯者自己趋于面子问题采取退避,又节省了交管部门的人力资源。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个想法,我希望未来的某一天能实现。就目前来讲,我只能说,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增强自我安全意识。行人也好,司机也好,在红灯的提示下都主动慢一步,你平安,我也平安!

 

  闯红灯该罚

  ■ 孙兰兰

  北京某企业 会计

  我们公司在西城区一个胡同里,出了胡同是一个十字路口,道不宽,但是来往车辆、行人不少。虽然每天在这个十字路口我要过两次马路,但我不闯红灯,因为太危险,而且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情要赶,公司不会因为我迟到两分钟就倒闭了。

  网上说,不用管红绿灯,多凑几个人就可以过马路了。那说得还是轻的,我经常看到就算只有一两个人也不看灯,车来了扬扬手就过去了,就算车喇叭按得震天响也没用。

  其实,我自从小时候就被教育说过马路不看灯很危险,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但知道危险为什么还不管不顾呢?有人说因为很多人心里都有侥幸心理。我觉得还不完全是,过马路这件事可以折射出国人在小事上不太爱守规则的毛病。

  现在好多事都是这样,规定挺好,但就是不遵守。杀人的事大,所以我们不违反,过马路的事小,就可以不用守规矩。过就过了,没见天塌地陷啊。大事清楚,小事糊涂,咱们中国人认为这才是大智慧,“大事不糊涂”嘛。正因为如此,很多人觉得我总体上还行,过马路这种小事就可以无拘无束了。

  还有一个原因,人们乱穿马路是因为没有任何惩罚措施,没有任何成本。如果把交通规则定得严一些,行人乱过马路要拘留7天、要重重罚款,抓些典型,媒体多做报道,自然人们就不会乱过马路了。这样也不会给行人带来多大的不便,多等一两分钟,没什么大不了,我相信,时间比钱多的大有人在。

  此外,一些路口也应该多设置一些地下通道或者过街天桥。考虑到老人越来越多,楼梯也可以改成扶梯。给市民多些便利,我想乱过马路的人就会减少。(记者 熊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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