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健全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http://www.lywxww.com  2017-12-20 14:25:49   来源:罗源湾新闻网  【字号

  罗源湾新闻网讯  近年来,罗源县各级各部门抓住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契机,以预青办为依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搭建平台载体,促进青少年服务专业化

  一是推动示范点和实践基地建设。在民族中学建立罗源县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和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结合国家禁毒日等重要节日定期开展禁毒活动。县检察院设置“心理综合服务中心”,联同福建青少年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百姓心理健康指导委员会共建实践基地,在检察工作中联合开展心理测评、预防、干预、帮扶等工作。松山镇松岐、岐屿、五里社区成立未成年活动中心,内设留守儿童活动场所和心理咨询点,为留守儿童的成长保驾护航。加大资金投入,与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在罗源县滨海实验小学共建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占地700平方米,配备完整的功能室及相关硬件设备,为青少年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二是培养社会化服务机构。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设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设置正式编制工作人员1名,并安排10名心理咨询师轮流值班。今年5月,团县委成立了“罗源县凤翔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专职社工,参与涉案未成年人监督考察、观护帮教、心理疏导、社会调查等工作。三是推广“互联网+公益”模式。团县委开设“扶贫心愿馆”公益平台,收集和展示贫困家庭青少年微心愿,动员各级团组织和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对接帮扶。深入开展“青春同行·助孤行动”,建立事实孤儿档案数据库,今年已为10名事实孤儿中小学生对接1.2万元的资助金。持续开展“希望工程·圆梦大学”活动,对接社会资源,积极联系市希望办、福州晚报、海峡都市报、987电台等网络媒体公益力量,帮助贫困学生圆梦大学,目前已对接资助贫困大学新生32人,其中12人得到了连续4年的结对资助,共对接爱心善款34万元。

  健全体制机制,推动青少年管理常态化

  一是健全工作责任机制。调整充实了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预青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为预青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严格督促考核,细化预青工作考核方案,明确考核要点,坚持每季度分析预青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公正评价,以考评促工作落实。县预青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通过“专职干部+社工+志愿者”模式,加强基层预青工作队伍建设,全县共招募青年志愿者88名,不断完善培训、激励以及考核机制,增强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实效性。二是健全常态长效宣传机制。注重源头预防,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中小学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作法治讲座81场,通过“两会”(班会、校会)、“两活动”(团队活动、课外活动)、“一进”(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邀请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等与学生分享辅导讲座并展开互动交流。发动维稳工作队、平安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走村入户,延伸宣传深度,普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发挥各种新媒体主渠道作用,以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宣传阵地,加强公益广告和法律知识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营造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重点青少年帮教机制。加强对重点青少年底数摸排,将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纳入本级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基础信息采集,强化分析研判和综合应用。开展社区闲散青少年教育稳控专项行动,联合各社区密切关注闲散青少年的动态,调整安排各成员单位挂钩社区(村)开展结对帮扶、教育疏导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防止不良事件发生。加强政法部门联动,建立未成年人帮教长效机制,定期与缓刑未成年犯、监护人及学校等有关人员联系,进行“零距离”谈话,及时沟通情况,帮助其认真接受社会教育,鼓励未成年违法人员树立阳光心态。持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对未成年犯的改造质量。

  发挥亮点优势,加强青少年帮扶系统化

  一是打造“线上”特色亮点。县检察院在官方微信上开通全省首创的“未检在线评估系统”,以“云数据”分析技术助力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工作。该系统依托心理专业量表,结合未检工作和本地因素设置心理学专业评估问卷。检察院心理综合服务中心通过“云数据”技术对系统测评出的问卷结果进行收集、分析,由驻点心理咨询师根据汇总的云端数据情况,剖析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动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二是突出特色志愿服务。县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县义工协会在凤美社区基地成立“心晴坊”心理咨询室,由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未检办成员蓝奥同志驻点服务。自2015年9月成立以来,共为400多名群众和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义务心理咨询服务。该项目被团省委授予“第四届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蓝奥同志荣获“第四届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县司法局特聘4名心理咨询师担任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工作督导员、10名心理咨询专业大学生作为心理矫正志愿者,组建了罗源县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志愿者工作队伍,在“心晴坊”开展为期2个月的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志愿者活动,为有心理治疗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融入社会,完成人格重塑。活动期间,志愿工作者们共提供心理服务27人次,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接受咨询治疗后都能在思想上有新的收获。三是创新教育帮扶方式。县法院将“庭前、庭审、庭后”教育相结合,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通过庭前调查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和其所在学校、社区环境,了解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以及犯罪前后表现,对其进行开庭前的教育。强化庭审教育程序,通过心理干预,从心理上、性格缺陷上分析犯罪根源,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亲情教育。开展庭后教育,在宣判后与未成年被告人谈心、交流,进一步教育未成年被告人如何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预防其重新犯罪。

  (县委政法委)

魅力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