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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三大报齐发声:澄清对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问题的误读

http://www.lywxww.com  2014-10-23 15:22:39   来源:宣讲家网综合  【字号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

  程恩富,著名经济学家,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市场与政府两种机制的交织和互补作用,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常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表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要以市场的良好运行为前提,又要以政府宏观调控的充分发挥为条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当前,准确把握和更好发挥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经济发展就是要提高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就是由经济主体依据市场规则,在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等作用下,自主决定相关经济活动,实现资源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的一种经济机制。由于三大机制,价值规律将为自己“强制地开辟道路”,从而促进技术进步和引导资源优化配置,这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根本原因。一般来说,市场机制具有五大功能:微观经济均衡功能,即市场在价值规律作用下引导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紧随现实需求而变化,能够在微观层面调节供求关系及其平衡;资源短期配置功能,即市场可以迅速引导经济资源流向效益高的领域和经济主体,直接影响资源短期调配;信号传递功能,即市场可以通过价格信号反映市场供求、竞争强弱等情况,引导生产经营者快速决策;促进科技创新功能,即价值规律将促进经济主体竞争,刺激生产者不断改进生产资料、技术和管理,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局部利益驱动功能,即市场能够驱使生产者基于自身利益加强经营管理和内外部合作,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在现阶段任何低估市场作用的观点都是不对的。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把握更好发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几个关键环节:健全的市场体系,规范的市场秩序,自主的主体决策和价格的市场形成。

  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就是要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房地产等要素市场,以及期货、拍卖、产权等特种交易市场,使之成为相互联系、互为条件的有机整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但比较起来,我国资源性商品市场发育不充分,要素市场仍然相对滞后,特种交易市场亟待规范。这是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进展缓慢的一个根源。市场体系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平台,因此有必要加快完善步伐。

  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就是要体现市场经济作为法治经济的基本精神,法有禁止坚决禁止,促进市场体系真正实现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经过20多年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市场秩序不规范,钱权交易,假、冒、伪、劣、黑,非自然垄断,以及操纵证券市场、侵吞国有财产、非法骗贷集资等非法经济现象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不同程度存在。这些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党和政府肌体,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头脑清醒,坚决抵制各种“经济犯罪和腐败有利于市场经济论”、“选择性反腐论”等有害观点。法治没有终点和死角,否则,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将被严重扭曲,甚至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竞争状态。

  进一步推动自主的主体决策,就是要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经过多年改革,总体上已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融合。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应进一步使之发展壮大,不能削弱,更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既要主要发展公有经济控股为主的混合所有制,以便巩固公有制为主体,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控制力,也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双轮并驱,有机结合,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有序推进价格改革。市场形成价格,这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中介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我国的大多数资源性产品都实现了市场调节,但仍有改进的必要。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的价格改革,都要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阶梯电价、阶梯水价等政府定价范围则要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继续完善农产品的市场形成价格机制,既要反对价格改革的踌躇不前,又要反对过激的“一步到位”。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根本上是要杜绝政府对企业的不当干预。但市场起决定作用,不是要弱化和否定必要的政府调控作用,不是只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却完全捆死政府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事实上,市场功能具有两面性,比如,市场虽然具有资源短期配置功能、微观均衡功能、信号传递功能等,但发挥这些功能的同时却又伴随着市场调节目标偏差(如无法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持续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等经济发展目标等)、调节速度缓慢、调节成本昂贵、调节程度有限等弱点。市场自发调节具有滞后性,往往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并引起经济波动;市场资源短期配置功能特点,使得生产经营者往往只关注自身的短期收益,而不愿投资于回收资金周期长、但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基础产业,等等。克服市场弱点,必然要求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应当担负起以下主要职责和任务。一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主要是要调节好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动态平衡,促进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二是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的自发性和自利性,决定了市场主体不能有效解决公共物品供给,需要政府加强供给。三是科学引导市场。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四是推动可持续发展。协调人口、资源与环境的总体关系,“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观念。五是促进共同富裕。主要包括促进充分就业,促进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公平,促进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三个方面。六是弥补其他市场失灵。比如,通过产业政策来缓解产能过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通过区域政策来推动经济布局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仍然干预过多,宏观经济调控还不完善,市场监管问题较多,社会管理亟待加强,公共服务比较薄弱。转变政府职能,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及时制定和严格实施,加强政府对市场活动监管的有效性。

  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包括深化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等等。要处理好大和小、收和放、政府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比如,简政放权,要该放则放,该加强的还要加强;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应加强规范和引导;寓管理于服务,但不能使管理偏废,该管的还要切实管好。一切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目标,以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为准绳,不能盲目跟风,也不能随意“翻烧饼”。

  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既要加强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导向作用,又要优化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手段,加强财政、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分配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除了运用经济手段外,还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文化伦理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完善综合性经济调控系统,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求效益、转方式、惠民生,推进国民经济新常态的形成和发展。

  市场决定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辅相成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不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也就不能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这就决定了政府职能转变对于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具有决定性意义。逐渐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政府逐渐纠正其越位、错位和缺位的过程。反过来,不能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就不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本该由市场调节的地方,市场缺位可能造成政府越位;市场作用的不足和弊端,也需要政府来补足和克服,否则,也就谈不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更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既要用市场调节去抑制“政府过度干预”,又要用政府调节来纠正“市场机制失灵”。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能够克服由过度市场化引发的无序竞争带来的某些弊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引导、调控和监管经济活动的能力和效果大大增强,在整体上保证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实现共同富裕。尤其是随着公有资本控股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结合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实现功能互补。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需要政府发挥作用,一方面鼓励和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引导,使其健康发展,克服消极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服务。

  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深刻认识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与我们党提出的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本质差别。比如:前者主张市场原教旨主义和彻底市场化,否定必要的政府干预,而后者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政府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前者主张一切资源的长短期配置均由市场决定,而后者应限于一般物质资源和部分服务资源的短期配置为主,而非指地下资源等重要物质资源配置和某些一般资源的长期配置;前者与私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相联系,而后者与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相联系;前者主张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完全由市场决定,再分配的力度越小越好,而后者强调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市场作用大些,再分配中国家作用大些,等等。我们应当警惕对市场与政府关系进行的各种新自由主义解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和政府作用是互为前提、内在统一的,这就决定了改革过程中必须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现实表明,只有注重经济改革开放发展的顶层设计或目标模式,才能有效防止出现全局性错误或“颠覆性错误”。在此前提下,“摸着石头过河”是积累经验和探索具体办法,能够加快顶层设计目标的实现。鼓励先行试验和大胆突破,并不是主张乱闯红灯和狭隘的本位主义。使市场改革与政府改革相协同,整体推进与突破重点相结合,总体目标与稳步推进相统一,这是增强改革和发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方法论体现,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

  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

  2014-09-12 08:57 人民日报 张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新一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有序展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一、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中国是一个大国,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就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关键就在于能否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经济基础的核心则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蓬勃发展的重要支柱。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都离不开基本经济制度这个重要支柱。削弱和动摇了这个支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厦迟早都会坍塌。

  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特别是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种结合,一方面发挥了市场机制信息灵敏、效率较高、激励有效、调节灵活等优点,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另一方面发挥了社会主义经济具有的党政有为、政府有效、统筹兼顾、共同富裕、独立自主、团结互助等制度优势,从理论和实践上超越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流俗教条,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与众不同、成就斐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此。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才能保证经济体制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前进,不出现颠覆性错误。

  二、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搞私有化

  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首先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国家安全,以及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核心价值体系,都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坚定的战略定力,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动摇。理论的逻辑和历史的经验都充分证明,否定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然会造成劳动与资本的对立、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经济发展的无政府状态,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催生垄断资本和金融寡头的统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毁于一旦,最终将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从理论上说,就是要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对于各种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错误观点,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受其干扰和误导。比如,有人用市场经济否定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主张全盘私有化。有人把本来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或国有经济说成是“官僚垄断资本”,而本来属于私有制范畴的民营经济却被当作是“人民”的企业,将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正常的市场竞争说成是“与民争利”。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只能存在于非竞争领域,不能参与市场竞争和追求更多利润,国有经济只能“退”不能“进”,否则就是改革的倒退。还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只能提供公共物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业务,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等等。尽管说法不一,但其基本观点就是认为公有制是低效率的,不能与市场经济兼容,只有实行私有化,才能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上述观点的根本错误,就在于脱离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的国家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国有经济混为一谈,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混为一谈,在理论上站不住脚,也不符合客观事实。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从实践上看,就是要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全面深化公有制经济的改革,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应当看到,我国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国有企业从总体上已经与市场经济融合在了一起,结构明显改善,效率大大提高,以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为核心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体现出了巨大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但也要看到,公有制经济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国有企业的布局还比较分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作了全面具体的部署,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等。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深化公有制经济的改革绝不是要使公有制经济实行私有化,而是要形成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更好地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全体人民的利益服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国有企业要在深化改革中不断自我完善,进一步做好做强做大,确保发挥重要支柱作用。事实证明,私有化不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要求,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不符合历史进步的潮流,这是地地道道的邪路,决不能走。

  三、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还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多个层面提出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在功能定位上,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在政策待遇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实现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有效制度载体。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事实确实如此。经过多年的深入改革,目前我国多数国有企业已经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了混合所有制的性质。也有不少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吸收公有资本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国有经济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的创新,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活力,同时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正因为如此,发展混合所有制作为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目前受到了各方面的普遍关注,成为不少地方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不过,在这一过程中,目前也出现了一些盲目性、片面性苗头,需要引起重视。比如,有的地方不分行业属性、企业层级、业务特点,一哄而上,全面开花,搞混合所有制运动;有的地方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理解为“国退民进”,提出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持股不设上下限,甚至认为国有资本比重降得越低越好;还有人提出,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应当以混合所有制为主体而不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等等。这些认识和做法是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不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需要纠正的。

  实际上,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式,而是由不同的所有制混合而成的企业组织形式,它可以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也可以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而私人控股,则具有明显的私有性。因此,混合所有制的出现并没有消除不同所有制的区分,也不可能改变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区别。我们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究竟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还是以私有制为主体?是为了更好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还是为了对公有制经济实行私有化改造?这也是一个我们不能回避的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作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他还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我们健康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需要认真领会和落实。

  更好地全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2014-09-12 08:51 光明日报 王佳菲

  王佳菲,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更好地全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于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唯有坚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使我们走上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轨道。经过改革调整,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重新绽放出活力,国有经济牢牢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加,控制力进一步增强,一大批极富活力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脱颖而出。非公有制经济几乎从零起步,经过蓬勃发展,其产值比重、劳动力比重已占到半壁江山,一批现代化的私营企业竞相涌现,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之中。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这是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的独特优势。与众多欠发达国家和危机频发的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拥有一支公有制经济“主力军”,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为实现自主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本制度条件;同时,中国打造出一支非公经济的“生力军”,加快了市场体系的培育和生产力发展,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功能上来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我们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所作出的现实选择。一方面,我国走社会主义道路要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这对于增进人民福祉、保障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全盘私有化作为改革发展的选项。另一方面,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从客观上要求有多种所有制与之相适应。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任何设计都不能主观地超越这一阶段。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可割裂,更不能对立起来。忽视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会落入私有化的陷阱;忽视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导致经济体制僵化,经济活力不足。只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才是确保改革正确方向的正路,才是振兴和发展我国经济的新路。

  二、更好地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不断变化,对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探索持续进行。这种情况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而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如何,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国有企业是否能做大做强做优、是否具有活力和竞争力、是否可以发挥好各项功能。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许多国有企业在提高经济效益、资产保值增值、规范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创新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国内位居一流,在国际上也属于较好水平。如今,中国优秀的国有企业已经与各国一流企业比肩而立。2013年,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中,由国资委监管的中央国有企业占了44家,其中不乏处于完全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如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五矿、中国电子等。除了经济绩效的长足进步,国有企业在重大工程建设、科技自主创新等落实国家战略方面也走在了前头,在保障民生、抗震救灾等承担社会责任之际更是作出了表率。

  有人认为,当前国有企业的优异绩效来自其垄断地位。事实上,如今我国绝大部分行业包括国有资本比较集中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建筑、机械制造等行业,都已形成充分竞争格局。垄断性国有企业只占少数,而且要执行政府定价,不能通过垄断价格获取超额利润。也有人提出,国有企业必然滋生腐败。应该说,企业腐败作为一种职务犯罪,在任何所有制企业中都有可能出现。国有企业出现的腐败问题要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制度监管、严肃党纪国法加以解决,但不能因此就断言国企必然腐败,更不能以私有化的方法反腐败。还有一种认识,将国企发展与改革倒退画等号,认为唯有削弱国企,实现“国退民进”才是推进改革。这与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国企改革绝不等于“去国有化”或“去公有制”,更不能以所谓“国际经验”为依据,要求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将国有经济的比重降低到10%。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

  为更好地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适应新的形势、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举措。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适应混合经济的发展、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体现国有资产“全民所有”的性质,《决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对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推进重大信息公开;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严格规范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和职务消费等。这些举措将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效率、合理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发挥作用。

  三、从多个层面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既与市场经济具有天然联系,又与多个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相对接,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在机制上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公有制经济提高效率,而且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满足市场需求多样性、增强社会经济活力等方面显示出巨大优势。

  这些年来,国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使其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规模持续扩大。以私营企业为例,目前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80%以上,注册资本占全国总额的四成。在2013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有16家私营企业上榜,在纺织、钢铁、有色、家电、汽车、电信设备制造和金融业等市场化的主要领域赢得了一片广阔天地。十年前世界500强企业中还看不到我国私营企业的身影,如今已经有8家企业进入这一梯队。华为等一批领军企业已经打造出世界一流的优质品牌,参与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有些人担心,非公有制经济增长一分,公有制经济就会萎缩一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事实上,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为前提的,三十多年来尽管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了,但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总量越来越大,控制力在增强,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大大提高。

  当前在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市场准入制度不统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同时,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在治理结构、经营行为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些都需要在改革中逐步改善。应该说,要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需要鼓励、支持,也需要加强引导。为此,三中全会《决定》从多个层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在政策支持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在鼓励混合上,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加强引导上,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当然,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不仅要求改善宏观外部环境,更有赖于各个微观主体练好内功,在具备条件时推进企业制度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

  四、发展混合所有制要紧紧围绕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实现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打通了各种所有制资本相互融合的渠道,可以放大公有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的功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也可以促进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些观点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看成是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此消彼长、你进我退的“零和博弈”,这是不符合三中全会《决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定位的。有人将发展混合所有制解读为是要稀释国有经济成分,减少国有经济比重,也有人担心推进混合所有制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冲击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前提是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目的则是实现“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在这个问题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为更好、更全面地体现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注意推行国企、私企、外企之间双向甚至多向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重视发展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而不能单向地出售国企股权,进行变相的私有化。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以及发展混合所有制,在符合条件的行业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带动私营企业共同发展。“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要将国企改革置于严格有效监督之下,而不能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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