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检察院:突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http://www.lywxww.com 2014-08-14 09:14:29 来源:县检察院 【字号 大 中 小】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与群众联系方面存在接触面窄、非经常性、专业性强等特点。为此,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罗源县检察院以“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一、以“两个提升”为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县检察院把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和执法公信力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肃“四风”的目标和成效。
一是转变观念、改进作风,让群众感到检察官可亲近,信得过。转变重打击轻服务的执法观念,推行巡回检察制度,完善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接访首办责任制,强化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办事,强化人文关怀,落实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救助制度,对一件交通肇事案件受害者发放救助金3000元,缓解了受害人因赔偿不到位无钱治疗之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犯罪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8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档案9件,让群众感觉到司法温情。
二是严格执法,加强监督,让群众从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公安、法院的监督制约,呼应群众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要求。强化案件管理,对撤案、不批捕、不起诉、抗诉和改变定性等易发问题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监督,确保程序与实体并重,办案质量、效果、效率与安全并重。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扣押冻结款物、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工作区规范使用和警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
三是打击犯罪、预防犯罪,让群众增强安全感、幸福感。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努力把执法司法过程变成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项诉求,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积极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职务犯罪,快捕快诉严重暴力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形成打击威慑,增强群众安全感,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二、以“五个过硬“为根本,大力提高为民执法能力。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提高为民执法能力,增强服务群众本领。
一是坚持以信念坚定为政治灵魂,建设政治过硬队伍。深化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铸就忠诚品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努力确保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政治言行不乱、依法秉公用权。
二是坚持以素质强检为履职基础,建设业务过硬队伍。始终把业务过硬作为立身之本,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管理机制,重点培养检察领导人才和业务拔尖人才,鼓励3名干警参加在职法律硕士学位学习,选送6人次参加专修班、研讨班等高层次业务培训,选派22人次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骨干培训,致力在素质强检上下功夫,营造敬业、精业、乐业氛围。
三是坚持以敢于担当为党性原则,建设责任过硬队伍。把敢于担当的党性原则贯穿落实到履职的全过程,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是坚持以清正廉洁为本质要求,建设纪律过硬队伍。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检察纪律作风教育,加强自我修养,强化自我约束,努力把纪律的硬要求转化干警的内心自觉,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防线,始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办案安全事故、廉洁自律三条底线。坚持每半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分析会制度,出台《说情报告制度(试行)》和《关于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党政纪律条规和廉洁从检有关规定的落实到位。
五是坚持以务实落实为衡量标准,建设作风过硬队伍。强化教育转作风。教育引导干警转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陈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努力防止霸道作风、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办关系案、办金钱案,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现象的发生。工作督查抓落实。授权办公室、研究室强化党组会决策部署和检委会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授权监察科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安排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效能督察严检风。深入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院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重点整治迟到早退、自由散漫、思想懈怠、精神懒散、奢侈浪费等陋习,努力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坚守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始终坚守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