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汇报

http://www.lywxww.com  2014-04-15 10:08:39   来源:生态办  【字号

 

  中共罗源县委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0日)

  罗源县依山傍水,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全县幅员1187平方公里,辖6镇5乡196个行政村居,总人口25.6万,其中畲族人口占8.1%,为福建省畲族主要聚居区之一。海岸线长129公里,是全省6个可建5~30万吨码头的深水良港之一,为福州深水港区。海韵畲风,秀水灵山。良好的生态环境,秀丽的自然山海景观,被誉为“闽东夏威夷”,闽浙畲乡故郡。近年来,罗源县深入实施“港城联动、以港兴县”和“项目带动、工业强县”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1993年至今,先后12次被评为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先后荣获“全国十佳魅力县市”、“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等称号。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罗源县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宜居罗源湾滨海新兴城市总体目标,扎实推进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多年来,在省、市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目前,省级生态县的6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均已达到考核验收要求,呈现出经济较快增长、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环境污染持续下降、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1.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转优。2012年全县森林覆盖率56.74%,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32m2/人。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噪声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水质均达到功能区标准。

  2.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建成城区和霍口乡、飞竹镇、西兰乡、白塔乡污水处理厂,碧里乡、鉴江镇、起步镇、中房镇污水厂正加紧建设,并结合沼气池、氧化塘、人工湿地进行处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3.05%;建成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和霍口、飞竹、中房、鉴江垃圾焚烧炉,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49%。

  3.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消费”等创建活动,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在2012年福州县(市)区公众环保满度调查中,公众对我县开展环保工作满意度均比上年提升,居全市第二位。

  4.生态经济发展稳步提升。全县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103.8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4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5%。财政总收入2010年为7.08亿元,2012年财政总收入13.6亿元,比增35.5%,增幅为全市第一、全省第二;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9.5亿元,比增55.2%,增幅分别位居全市和全省第一,生态经济稳步发展。

  5.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550元,比上年增长12.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356元,增长16%,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做法

  罗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生态建设工作。

  (一)统一思想,科学谋划,强化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障。罗源县将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并重。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创建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成立相应机构,县环保局设立生态科,各乡镇成立环保工作站,配齐配强创建人员。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创建工作,县人大、政协积极配合,提出了一大批好的意见、建议,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科学规划,落实创建责任。突出规划的龙头作用,编制完成《罗源县生态建设规划》,出台《关于印发罗源县“生态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创建工作具体要求。落实环保“一岗双责”,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单位、分解到个人。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协作联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3.加大投入,增强资金保障。加大政府财政投入,2012年县、乡、村三级直接用于生态建设资金就达5.1亿元。开展“四绿”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户用沼气项目等。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增加污染治理和环境资源保护投入,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参与生态建设,采用BT、BOT等形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生态建设。

  4.注重宣传,强化舆论保障。通过以学带训和竞赛方式,推动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入机关、入企业、入人心;利用环保纪念日、法定节日等契机,推动生态创建知识进社区、进校园;通过举办绿色生活讲座、开设生态知识课堂、设立公益广告牌、开辟生态宣传栏、播放生态创建短片等形式,广泛宣传生态县建设目的意义,营造人人参与生态建设的舆论氛围。

  (二)优化结构,统筹发展,强化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1.生态农业方面。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向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农产品“三品”认证工作。2011年被农业部列入“现代茶叶建设县”,“七境茶”、“罗源秀珍菇”分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标志保护,建成1个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和闽台合作园区及2个台湾农业新品种示范区、6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6个食用菌新品种栽培试验基地等,提高了农产品科技含量。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1家。

  2.生态林业方面。建设“四绿”工程,开展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全县共完成造林总面积4.71万亩,林业产值达到1.5亿元;完成“三沿一环”造林绿化面积1万多亩,创建了2个绿色军营、8个绿色校园、4个绿色乡镇、35个绿色村庄,新增公园绿地3.1万平米,基本实现每个绿色村庄拥有1处公园绿地。积极培育生态公益林,建成国家级生态公益林87456亩,省级生态公益林395107亩,市级生态公益林2153亩,县级生态公益林312亩。县级自然保护区7处,2012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造林绿化先进集体。

  3.生态服务业方面。建设现代钢材物流园和牛坑湾港口及进口物流区项目,物流企业达到24家。改造提升中心市场,新建农贸批发市场和竹木交易中心等;突出“畲风海韵”主题,基本建成霍口畲山水旅游风景区,动建世纪金源、鑫冠五星级大酒店、游艇俱乐部、滩内水库旅游水体项目,改造提升乡村旅游项目;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加快九大中心、二级汽车站、火车站等商业圈、罗源湾滨海城商贸区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发展连锁超市、仓储超市、便利超市、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201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9亿元,比增16%。

  4.生态工业方面。大力发展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产业,如弘景木塑、海峡西岸软包装、博美生物制药等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业,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整合提升石材业,淘汰钢铁行业、雄丰纸业、景源纸业等落后产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改造和创建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积极推进企业园区生态化生产。201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362亿元,比增10.4%,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获得双赢。

  (三)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强化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1.加强企业监管。严格执行“六不批”、“六符合”要求。监督钢铁和城区污水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新建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在重点工业企业及区域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要求重点工业企业在建项目正式投产前必须完成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12年环保监察大队共出动3500多人次,立案受理案件73起,罚款202万元。登记受理投诉件139件,办结率达100%。

  2.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城区和霍口、飞竹、西兰、白塔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质达一级B标准。建成人工湿地66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6275米,污水处理能力每年28万吨;建成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和4座垃圾中转站、7座垃圾焚烧炉,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模式,实现“日产、日清、日处理”;整合农业、土地、水利等建设资金,完成全县11个灌区和小型引水工程清淤防渗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2010-2012水田节水灌溉面积占水田面积的71.9%、 85.2%、 87.3%。

  3.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投入资金1370.6万元扶持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对环保设施未完成建设和环保设备运行率不高的钢铁企业,实行差别电价。2012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为0.88吨标煤/万元。每年下发能耗下降指标,督促落实节能措施,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耗资源的石材企业280家,督促中森畜牧等3家规模化养殖场完善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全方位实施节能,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推广绿色环保建材、农村户用沼气,增加农村可再生能源使用量。

  4.开展农业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停和禁养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全过程污染治理,全县畜禽养殖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广诱虫灯、捕食螨等病虫害防治技术及安全低毒农药,切实减少农药污染。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在农村推广沼气、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成大中型沼气池5座,总立方数达1.04万。2010-2012年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分别为 96.5%、96.96%、97.61%,为农村家庭提供了清洁生活能源。

  5、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效益”,划分水土保持“三区”, 加强重点保护区、监督区的监管和执法检查,水保行政执法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严格审批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控制新的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完成罗中、白霍公路两侧弃矿、弃渣场及“青山挂白”等43个整治点植被恢复工作;完成主要河流和中型以上水库一重山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96万亩。

  (四)合理开发,综合整治,强化资源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管理。全县13个供水在1000人以上的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均设置保护区边界,水质均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加强水源保护宣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污染整治,确保饮水安全。制定水源保护区监管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消除污染隐患。加强敖江流域罗源段水质监测与预警,建立流域水质旬测制度,加大水质监测频次,掌握水质动态,定期公布水质状况。2012年全县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

  2.加强重点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两禁区”规定,投入2400万元全面拆除了敖江水源地保护区8.9万平米猪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和扶持群众发展油茶种植、食用菌生产等生态农业,从源头上防止生猪养殖“回潮”;将131个矿山整合削减成55个,并建设“两池”。2012年就投入资金1.1亿元,用于全县8个石材加工集中区环保设施建设。全年共清河道85公里,公路62公里,公路植树绿化52公里,植树造林1200多亩。

  3.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强化矿山监管,科学划定矿产资源“三区”,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行矿山开采总量控制,大力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逐步恢复已关闭采石场(点)植被。完成县域范围内主要交通干线 “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粘土矿的非法开采,拆除机砖厂并完成垦复。

  (五)齐心协力,共建共赢,强化宜居生态体系建设

  1.加快生态城市建设。实施“东拓南进,沿海扩展”策略,投资200亿元建设集商贸、住宅、科教、文卫、生态旅游为一体,占地5740亩,能容纳10万人口的罗源湾滨海新城,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大大提升了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同时加快旧城区规模扩张改造,先后建成一批城市公园,完成景观改造和沿岸绿化带建设,使市民出门不足300米就能享受休闲绿地。

  2.加快生态乡镇村建设。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着力清除 “五乱”,建设公共绿地,美化绿化家园。开展“家园清洁行动”,2012年2个乡镇、41个村庄通过省级家园清洁行动验收,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96.3%。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投资601万元,完成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并通过复核,建成86套污水处理设施,2套垃圾收集设施,3套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管网7.18公里,建设化粪池89座,清理沟渠2.84公里,整治河道 1公里。创建了9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及167个市级以上生态村。

  三、创建工作启示

  下一步,我县将强化领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加大薄弱环节的整改力度,不断提升生态建设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立足现有的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以生态经济为主导发展模式,以绿色低碳为目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传统经济向科技知识型、服务型的生态经济转型,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型服务业,构建低碳、绿色、生态、循环型的生态产业体系。

  2.全力推进生态建设。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对重点排污行业和码头的监管,规范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和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持续开展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自然资源,深入实施“四绿”工程,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3.不断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村容乡貌。建设绿化系统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创森工程。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系统工程、清洁能源供应系统工程。继续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加强工业污染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执法,减少污染排放,提高区域环境质量。

  4.加快生态细胞工程创建。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积极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在巩固凤山镇、松山镇、飞竹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中房、鉴江、碧里、白塔、霍口、起步等6个乡镇和井水村、东湾村国家级创建申报和迎检工作,确保2013年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

  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们将对照省级生态县考核目标和今天反馈会的要求,继续抓基础、抓基层、抓特色、抓典型,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提升城市品味,使罗源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富裕、健康、文明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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