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罗源县创建省级生态县技术报告

http://www.lywxww.com  2014-04-17 08:46:42   来源:生态办  【字号

   2010年以来,罗源县紧紧围绕省级生态县建设要求,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建立机制,落实责任,突出特色,全面推进。全县通过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建设生态城乡,加强农村环境、水环境综合整治,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措并举,有效保护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目前,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6项基本条件、22项建设指标均达到“省级生态县建设标准”的要求。

  基本条件一 (规划实施、环境法律法规)

  2010年罗源县政府下发《关于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2011年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罗源生态县建设规划》。

  基本条件二(成立生态县创建领导小组)

  2010年6月,罗源县政府成立生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组织开展生态创建工作。2012年,重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由时任吴兰铮县长任组长、兰可明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环保局,为生态县建设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调、监督生态创建工作。

  罗源县于1990年10月成立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 3名。2011年,增设自然生态科,扩编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保护监测站,人员编制达 40名。2012年重新调整编制,行政编制扩充至8名,新增工勤人员1名。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健全。

  基本条件三(环保机构健全)

  我县环保机构健全,2011年7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自然生态保护科,促进我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2011年10月县政府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工作站,配备工作人员2名,用于从事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生态创建工作列入各乡镇重要的议事日程,落实生态创建责任,推进生态创建各项工作。

  基本条件四(减排、生态环境安全)

  罗源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2007年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通过采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设节能减排工程、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立全县污染减排数据库等措施,努力完成2012年福州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辐射事件,达到省级生态县考核标准。

  基本条件五(生态环境质量)

  根据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结果显示,罗源县2009年、2010年、2011年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数分别为 82.86、 83.31、80.58。按照生态环境状况分级标准,罗源县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为优。

  基本条件六(生态创建)

  罗源县共有11个乡镇,飞竹镇、凤山镇、松山镇、鉴江镇、碧里乡、中房镇、霍口乡、白塔乡、起步镇、西兰乡10个乡镇获得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命名。其中凤山镇、飞竹镇、松山镇3个乡镇已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碧里、中房、鉴江6月份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吕洞村、竹里村、八山村、西洋村等29个行政村通过省级生态村验收,以及有138个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命名的乡(镇)、村均超过全县乡(镇)、村总数的80 %。

  建设指标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罗源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食用菌、茶叶、畜牧、竹木、果蔬、渔业农业六大特色产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同时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非农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稳步提高。

  考核指标:≥6000元/人

  完成情况:9356元/人

  建设指标2:单位GDP能耗

  2012年,罗源县引导企业推广节能节电、节气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下发能耗下降指标,鼓励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大力加强对企业的节能监管和监测,督促重点企业耗能大户安装能源流量监控系统,全方位实施节能,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增加农村可再生能源使用量。

  考核指标:≤0.9吨标煤/万元

  完成情况:0.886 吨标煤/万元

  建设指标3-1: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罗源县始终坚持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有效利用,大力倡导节约用水,做到一水多用、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了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新鲜水耗。

  考核指标:≤30m3/万元

  完成情况:18.37 m3/万元

  建设指标3-2: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近年来,罗源县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节水改造及灌溉用水管理工作,结合土地整改项目, 确保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使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达到省级生态县考核标准。

  考核指标:≥0.55 m3/万元

  完成情况:0.62 m3/万元

  建设指标4: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2012年,“三品”认证播种面积13878亩,无公害标准示范推广面积29900亩,基础农技推广体系和示范县推广无公害农产品78035亩。合计,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122094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62.4%。

  考核指标:≥50%

  完成情况:62.4%

  建设指标5:森林覆盖率

  2010-2012年,罗源县不断加大林业投入力度,紧紧围绕罗源湾生态园区建设目标,坚持生态文明优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有效提升森林经营水平。三年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5万亩,未来将大幅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

  考核指标:≥45%

  完成情况:56.4%

  建设指标6: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考核指标:≥20%

  完成情况:30.8%

  建设指标7: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罗源县城市环境功能规划》,罗源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县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为环保局、县医院楼顶。

  2012年,县城大气监测结果二氧化硫平均值为   0.021 mg/m3,二氧化氮平均值为 0.032mg/m3,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为0.059 mg/m3,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污染指数API= 55 ,空气质量为良。

  建设指标8:水环境质量

  根据《罗源县城市环境功能规划》,罗源县地表水省控断面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我县霍口溪、兰水溪和花园溪三条过境河流,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为霍口溪。省控监测断面霍口溪2010-2012年达标率都是100%。经监测,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按规划的功能区要求达到相应的海水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指标9:噪声环境质量

  2010-2012年罗源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有效测点数为114个,覆盖面积10.2km2。罗源城区交通干线噪声有效测点数为9个,覆盖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交通干线噪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 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达到省级生态县的考核要求。

  建设指标10: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全县COD排放量和SO2排放量已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控制任务。2010-2012年,我县COD和SO2的排放量控制在国家总量控制指标内。

  考 核指标:COD排放强度<  3.5 千克/万元

  SO2排放强度 < 4.5  千克/万元

  完成情况:COD排放强度为 2.49 千克/万元

  SO2排放强度为4.4 千克/万元

  建设指标11-1: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罗源县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污水厂采用改良型奥贝尔氧化沟工艺。同时,因地制宜,乡镇污水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氧化塘、人工湿地、净化沼气池处理等予以处置 .2012年,罗源县城区及乡镇建成区污水排放总量 804.984万吨,污水处理总量598.36万吨,处理率74.25%

  考核指标:≥60%

  完成情况:74.25%

  建设指标11-2:工业用水重复率

  罗源县在工业企业中提倡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尽快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以资源循环利用为主线,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2012年,全县工业用水总量 12790万吨,其中重复用水量 11677万吨,工业用水重复率91.30%。 达到省级验收考核标准.

  考核指标:≥60%

  完成情况:91.30%

  建设指标12-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罗源县积极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共建设4座垃圾中转站、7座垃圾焚烧炉,建立 “村收集、镇转运、县乡(镇)处理”的收运体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

  2012年,全县生活垃圾产生量26896吨,卫生填埋和焚烧处理26490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8.49 %。

  考核指标:≥85%

  完成情况:98.49%

  建设指标12-2: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

  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罗源县始终坚持循环经济理念,固体废物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变废弃物为资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2012年,罗源县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 242.42万吨,综合利用量 211万吨,处置量32.4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

  考核指标:≥85%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完成情况:10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建设指标13: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为保护城市生态,营造城市景观,发展生态城市,罗源在城区建设了凤山公园、圣水公园、江滨公园、莲花山公园、中心公园、文化体育公园、湿地公园等15处面积较大的城市公园 。

  2012年,罗源县城镇公共绿地面积达144.59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4.32 平方米。

  考核指标:≥11平方米

  完成情况:14.32平方米

  建设指标14: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

  罗源县通过农村电网改造,执行城乡统一电价和落实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在农村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电热水器、电灶等,农村生活用能以电能为主导。此外还大力推广沼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显著提高。

  考核指标:≥50%

  完成情况:97.61%

  建设指标15:秸秆综合利用率

  罗源县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通过秸秆还田、用作青绿饲料或饲料原料,推广食用菌技术及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等措施,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考核指标:≥85%

  完成情况:97.40%

  建设指标1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今年来 ,我县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落实禁养区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措施。2012年,罗源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产生量35064吨,利用量 33816 吨,用途包括还田、沼气、堆肥、果蔬、养鱼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                 综合利用率为 96.97%。

  考核指标:≥85%

  完成情况:96.97%

  建设指标17:化肥施用强度

  罗源县通过使用生态型肥料、多施有机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开展沃土工程,强化对农业企业和群众的技术指导,化学肥料的施用量和施用强度均呈逐年递减趋势。

  2012年,化肥施用强度(折纯)224.7千克/公顷

  考核指标:<280千克/公顷

  完成情况:224.7千克/公顷

  建设指标18-1: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罗源县城居民全部饮用自来水,水源主要取自于苏区水库,并一直重视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对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统一管理,取缔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和水源保护无关的所有建设项目,据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考核指标: ≥ 90%

  完成情况:100%

  建设指标18-2: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罗源县所辖11个乡镇,乡镇已划定了1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建设了保护设施。据监测,我县农村饮用水水质稳定,2010-2012年未出现饮用水污染事故和疾病事件的发生,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考核指标: ≥ 90%

  完成情况:100%

  建设指标19:卫生厕所普及率

  罗源县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拆除旱厕,做好农村户厕的改造建设。

  2012年,农村居民总户数为 6.51万户,农村居民使用卫生厕所总户数 6.25 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 96.01 %。

  考核指标: ≥ 85%

  完成情况:96.01%

  建设指标20: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罗源县一直将环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将环保工作列为各部门重要目标,加大财政资金环保投入力度。 2012年,全县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资资金为 4.7 亿元,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为 3.18%

  考核指标: ≥ 3.0%

  完成情况:3.18%

  建设指标21:人口自然增长率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出台相关政策,加强部门配合,保障经费落实。与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党政一把手签订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2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8.9‰,实现了福州市下达罗源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10 ‰以内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考核指标: ≤当地人口政策(‰)

  完成情况: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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