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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高息做诱饵 非法集资5000余万元

http://www.lywxww.com  2015-03-16 15:03:35   来源:大众网  【字号

  大众网淄博3月16日讯

  他曾经是高青红极一时的富商,身价千万全凭自己打拼。如今的他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回大家的视野,只不过这一次,他再不如往昔那般光鲜。

  巨额集资的始作俑者

  高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1953年出生于山东省高青县赵店镇,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极为拮据。为了给家里多攒些钱,小学还没有毕业的张某便辍学回家务农。生活的艰辛让张某深谙靠种地是无法出人头地的,更无法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思来想去,张某毅然背起行囊来到了县城。起初,张某靠卖些小百货赚钱,头脑灵活的张某很快就进入了“角色”, 由于经营有道,熟知进出货渠道的他很快在滨州、临沂等地也经营起了个体百货生意。

  有了一套生意经的张某已经不满足于只做些百货生意,90年代初,张某开始涉足家电行业。2000年,张某买下了县城里濒临倒闭的购物中心大楼,继续发展家电产业。2007年,张某注册成立了某商贸有限公司。

  此时正是县城内房地产兴盛之时,高瞻远瞩的张某又将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他买下县城内黄金地段地皮,设想着能从房地产业内中分一杯羹。

  虽说经过自己的一番努力成了响当当的富商,但是读书少不懂得多少管理经验的他对公司疏于管理,加之开发楼盘,2007年,公司资金周转开始出现问题,无奈之下,张某开始吸收公众存款。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正是由于迈错了这一步,使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资金链断裂储户上访

  随着公司日渐壮大,张某的几个儿女均上完初中以后,在父亲的安排下也在公司内谋得了好职位。老二张某霞任公司的财务人员,老三张某强任法人代表,老四张某朋任财务部门负责人。

  偌大的一个家族公司看似光鲜亮丽,实则无一个职业经理人来维持公司正常运行,公司也没有专业会计对公司账目进行详细统计。身为“富二代”的他们不懂得如何打理生意,公司账目一塌糊涂。

  起初,在资金开始出现短缺时,他们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帮助公司渡过难关。可后来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无奈之下张某安排子女以公司生产经营为名,在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法律许可,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经过张某本人、子女及公司部分职工等人口口相传,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司职工、乡镇村庄人员等社会不特定对象,以支付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手段,非法吸收存款。

  由于可以随存随取,且利息高于银行。当地居民开始纷纷将钱存入公司。存款居民多达678人,其中高青县城、田镇镇和经济开发区就占一半以上,金额共计5000余万元,为我县历来之最。

  从2013年12月起,张某公司支付利息、进货、营业支出及房地产建设费用远远大于公司存款、利润及售楼所得,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已经不能及时兑付资金,储户开始取款困难。2014年3月20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关门。

  张某的商贸有限公司是高青县内的老牌家电营销公司,在县内经济活动中有较大影响,在广大群众中引起巨大反响。当储户再寻找张某时,张某已经不见了踪影。无奈之下,储户多次到县政府上访,情绪激动。

  由于受害群众成分复杂,各行各业、各年龄段均存在,有很多将家中的资金全部存入,给生活造成很大困难。在县城摆地摊钉鞋的孤寡老人王大娘,把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1万元钱存入,得知无法兑付资金,一病不起。田镇镇村民小刘把打工赚的3万元钱存入商贸公司两年,准备娶媳妇时,却迟迟拿不回自己的血汗钱。

  除储户钱无法兑付资金外,该公司在银行还有巨额贷款,对县内金融秩序也造成了一定冲击。

  公安介入缉拿嫌疑人

  2014年3月24日,高青县信访局向高青县公安局移送案件称,工作人员在接访工作中发现,高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经信访局初步统计高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5000余万元,涉及人数678人。

  接报后,高青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信访局提供名单材料并经初步调查,发现高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重大嫌疑。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逃窜,公安局于同日成立专案组,立高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侦查。

  公安局抽调各所队精兵强将,组成以经侦大队为主的专案组。经侦查查明,高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并不具有放款、贷款资质。因该案系单位犯罪,所涉案犯罪嫌疑人暂无法确定,专案组经过缜密调查走访、询问取证、查看分析证据材料、调查公司银行账目,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系张某及其三个子女。

  专案组民警利用技术手段,很快追查到张某及其子女的下落。2014年3月25日,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监视居住,将犯罪嫌疑人张某霞、张某强、张某朋刑事拘留。

  根据案情需要,3月26日,专案组立即细化分为审讯组、主要取证组、专职取证组、受害群众调查组,对犯罪嫌疑人展开审讯、对该公司银行账目进行调取分析、对公司涉案财物包括动产、不动产进行查询冻结、对公司库存财物进行清理、对受害群众进行取证等。

  由于储户数量多,部分储户外出打工,或由于所留联系方式不正确,给调查取证造成了很多困难。内部管理混乱,账目缺失,账号遍布各地,公司及个人动产、不动产调查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协助查询,也给调查分析带来很大困难。

  面对困难,各小组民警不怕苦不怕累,各负其责,每天召开碰头会汇总情况,分配任务,保持高效率,使整个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顺利诉讼。其中,对受害群众的调查取证,按照户籍地、居住地所在,由辖区各派出所同志负责。对于居住在外市、外省的散户,则派专人跟进调查。在两个月的时间内,民警对受害人进行详细询问,对手中单据进行调取。行程几万余公里、形成卷宗三十余卷、证据材料两千余份。

  2014年4月30日,经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高青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霞、张某朋执行逮捕。9月30日,案件由检察院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截至发稿,记者了解到,目前张某因身体原因仍然被监视居住,张某霞、张某朋被关押于看守所内,张某强已被取保候审。

  高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段恒勇表示:“查封冻结财产已随案移交至人民法院。同时,将依法追究四人刑事责任,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高青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投资置业时一定要认真细致考察,不要被小恩小惠和所谓高额利息所诱惑,天上不可能掉馅饼,谨防上当受骗。(高高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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