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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http://www.lywxww.com  2016-09-13 14:57:56   来源:罗源湾新闻网  【字号

  罗源湾新闻网讯 9月12日,罗源县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日起,罗源县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市民将不用分头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只要办理统一的不动产权证即可。

  当天上午,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记者看到已有不少市民正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取号、填写申请表、受理、审核,根据办证流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们给前来登记的市民们一一答疑解惑。据了解,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能够在统一不动产登记依据的基础上,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证环节,让市民少跑路,大大减轻了市民负担。

  据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科副科长陈春香介绍,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于今天开始放发新证,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一定会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努力工作,为罗源县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起好头开好局。

  除此之外,实施统一登记可以更好地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不仅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又可以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陈春香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受理范围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等法律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等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颁发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转移、变更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

  据悉,县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已从2016年9月5日8:00起停止受理土地、房产、林权、海域使用权登记业务,此前受理的业务按照原程序审核颁发权利证书。(编辑:宇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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