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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人大代表来做调解好帮手

http://www.lywxww.com  2015-05-11 08:15:38   来源:人民法院报  【字号

  省人大代表兰灿其(左3)正在协助法院调解一起民事案件。梅贤明 摄

  “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这则坊间民谚正是当下各级人大代表宣扬法治理念、为民解忧的真实写照。来自基层、来自民众的人大代表,他们扬其所长,各施其智,各尽其能,自觉充当起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喊话人”。代表护法润无声,人大代表的这些做法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认可。日前,记者来到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采访,耳闻目睹了一些人大代表参与法院调解案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故事。

  法语温情解心结

  “小叔,这次是我们违法在先,你看看受伤的娘俩,到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吊瓶输液。那女娃子才3岁啊,头上、手臂、小脚丫子到处是伤,我去医院瞧着都抹泪。是我们曲理、触法,听法官的,按法律办事儿,把道歉的话说坦诚,把该付的医药费付了,争取轻判,别让自己在人前抬不起头,心遭罪啊……”一名中年女性掏心窝子的话,让被告人程兴平原本低着的头埋得更深了,当场同意全额赔付被害人经济损失,在场的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在罗源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该案的黄法官不无感慨地告诉记者说:“非常感谢兰代表的支持,这起案件总算可以做到案结事了了!”

  这位中年女性是谁?她就是被告人程兴平的大嫂,也是福建省人大代表、松山镇竹里村党支部书记兰灿其。

  2012年11月20日傍晚,程兴平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两轮燃油助力车,途经104国道一路段,与同是骑助力车闯红灯过人行横道的林红相撞,造成林红及女儿刘妞妞受伤。经依法检测,事发时程兴平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4.82mg/100ml血,已达醉酒标准。

  事发后,被告人程兴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但是对被害人提出的3万元赔偿金额很是抵触,认为只是轻微损伤,不至于“大笔”赔偿款。两方当事人因赔款互不退让,原告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方扬言要上诉到底,案件审理一时陷入僵局。

  开庭当天,兰灿其代表作为家属旁听,在休庭间隙要求会见被告人,并主动劝说被告人“小叔”认罪服法。在兰代表的温情劝解下,程兴平渐渐认清自身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诚心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道歉、赔偿。

  靠前调解乡里情

  2014年8月10日午后,卓征驾驶摩托车,由罗源县中房镇往沙坂村方向行驶,不慎撞上年已八旬的老人林某,造成老人右腿受伤。卓征在预付7万元住院费后,就没了音讯。林家人到罗源法院起诉,要求卓征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0万元。

  在得知林家人的遭遇后,同村的县人大代表林鼎城第一时间就忙开了,主动当起了调解员,往返医院、法院。略知法律的他一方面耐心地向林老汉及其家人了解事发经过、诉求意见,一方面积极配合交通巡回法庭,对肇事人卓征开展调解。双方第一次约谈以卓征的爽约而告终,第二次协商因林老汉家人不满赔偿金额又无果。林鼎城暗忖:如果第三次协商,意见还是不统一该怎么办?

  林鼎城决定调整策略,他没有贸然召集双方见面,而是分别去到原、被告双方的家中,展开“亲情斡旋”。在与卓征的约谈中,他反复强调林老汉受伤后,林家人的担忧和面临的高额医疗费等困难。与此同时,在同林家人话家常中,他以本村邻里的立场对老汉的不幸表示同情和理解,分析肇事方的家庭原因、经济状况、事故发生的主观原因,希望在赔偿金额方面做些让步。

  在林鼎城的调解下,10月24日,原被告双方围坐在法庭,签下了调解协议:卓征自愿赔偿林志坚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65800元,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站在一旁的林鼎城代表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维法系情定纷争

  2014年9月22日上午10点,罗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内,李法官正组织被告人林华强、林威和被害人陈强家属,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经济赔偿问题展开调解。在李法官介绍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同时,被告方的家属代表、起步镇杭山村村支书、县人大代表林书桔,此时胸中五味杂陈,脑海中不断涌现自家兄弟林华强犯罪的零星片段。

  2013年11月12日,被害人陈强驾车载着朋友李荣,途经罗源县起步镇港头村曹屿大桥时遭遇堵车。通车后停靠在前的林威(林华强之子)的小车一直不走,陈强便下车质问,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陈强到路边一轮胎店拿了撬棍,林华强父子赶紧从车后备箱取出扳手“应战”。一旁的李荣见势不妙,抱住陈强,拉扯中,陈强摔倒,林华强父子便对着摔倒在地的陈强一阵痛打。经鉴定,陈强左手底部骨折,构成轻伤。

  李法官话音刚落,林书桔代表说:“陈老伯,我兄弟和侄儿不明事理,虽然陈强持铁锹威吓在先,但是这两人千不该万不该一起重伤了已经摔倒在地的陈强!你们每天对着在病床上躺着的亲人,心情肯定更沉痛,我家兄弟犯了法就该受罚,将心比心,我们一定要积极配合法官,尽量协商解决,在能力范围内把对陈强和你家人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一席肺腑之言,把原本怒气冲冲的陈强父亲给怔住了。

  李法官见紧张的气氛有所缓和,便趁热打铁做双方思想工作,林书桔更当场为堂弟垫付赔偿款3万元,促成了原告方的谅解,双方达成赔偿被害人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计11万3千元赔偿协议。10月28日,罗源法院从宽从轻处罚,一审宣判被告人林华强、林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05/09/content_97479.htm?di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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