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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通报9家违规开发商和中介

http://www.lywxww.com  2016-11-07 08:03:48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福州新闻网11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綦芬)记者昨天获悉,近期市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福州鲁能地产公司等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规销售问题,福州腾信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等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违规代理销售及违法经营问题。市房管局近日对上述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福州鲁能地产公司。该公司开发建设的“鲁能公馆”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受其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向客户收取“会籍”保证金100组计100万元,违反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8条和《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庚香开长龙”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受其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向3户客户收取每户两万元“购房诚意金”,违反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8条和《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

  福州融欣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开发建设的“阳光融侨·檀府”项目,委托房地产经纪备案证已过期的福州智恒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开展销售代理活动,违反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2条和福建省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

  福州嘉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代理销售“鲁能公馆”项目时,在该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向客户收取“会籍”保证金100组计100万元,违反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7条、第38条和《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

  福州市腾信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受托“鲁能公馆”项目开发企业,在该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向3户客户收取每户两万“购房诚意金”,违反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7条、第38条和《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

  福州智恒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房地产经纪备案资格过期失效情况下,接受福州融欣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开展“阳光融侨·檀府”项目销售蓄客经营活动,违反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2条和《福建省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

  海润万通房产中介公司。该企业为专业从事二手房交易中介企业,2016年5月27日该企业负责人失踪后,经查实累计违规挪用客户定金4800万元,影响800多宗交易。违反住建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

  福州爱楼网房产中介公司。该企业为专业从事二手房交易中介企业,因新股东注资款未到位,导致挪用客户定金442万元,直接影响184宗二手房交易,违反住建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

  福州蜗牛房产中介公司。该公司在经营中违规挪用客户交易定金180万元,影响二手房交易50多宗,违反住建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

  此前,经市房管部门的约谈和督促,福州鲁能地产公司等6家公司已整改到位,退还了前期违规变相收取的订金。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决定对福州鲁能地产公司、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融欣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予以全行业通报,并列入违规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对嘉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福州市腾信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福州智恒房产代理有限公司予以全行业通报并在媒体曝光,记入中介行业信用档案。

  另外,决定对海润万通房产中介公司、福州爱楼网房产中介公司、福州蜗牛房产中介公司予以全行业通报、媒体曝光,记入中介行业信用档案,并立案调查予以行政处罚,涉及违法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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