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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http://www.lywxww.com  2016-04-15 08:36:2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4月14日讯(记者 王礼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操作规范,严格限制环境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记者今天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重在规范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可能存在的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要将‘双随机’抽查机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中,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的结果及时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社会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记者从《方案》中获悉,根据《方案》,福建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方案》明确要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名录库和环保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划分,环保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层级和行政区划进行划分。开展“双随机”抽查前,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相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

  《方案》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也做了明确。对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低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

  《方案》要求建立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推动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公布监管信息,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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