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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人大主任违规操办儿子订婚宴 被党内警告

http://www.lywxww.com  2015-04-21 08:42:0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福州4月20日电 今日上午,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官网发布消息:福建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具体如下:

  1、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庄志强于2013年和2014年春节前夕,两次收受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赠送的总计1万元的超市购物卡。庄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退缴全部违纪所得。

  2、连城县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罗源鸿于2014年12月2日在一娱乐场所消费,之后,以虚开餐费发票方式将娱乐费用4800元进行报销。罗源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承担违规报销的全部费用。

  3、古田县人大主任江宋堂于2014年6月1日,违规操办儿子订婚宴,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江宋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福清市公安局龙江派出所教导员倪秉文于2014年10月3日,私自驾驶警车携带妻子办理私事。倪秉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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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公车办私事 南平市延平区3位驾驶员被处分

  新华网福州4月20日电 据南平市延平区纪委监察局消息,日前,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5年2月18日和2月22日,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驾驶员官剑雄两次私自驾驶闽HA9085号公车到南平火车南站购买火车票。延平区林业局给予其警告处分,责成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扣发2015年度50%绩效考评奖。区纪委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2015年2月18日、2月20日和2月24日,区林业局太平林业站驾驶员刘化明3次驾驶单位闽HA2068号公车办理私事。区林业局太平林业站解除与刘化明的劳动合同关系,责成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区纪委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2015年2月20日,区建材公司驾驶员翁锦顺私自驾驶闽HA9085号公车到峡阳镇探望岳父母,2天后返回。区建材公司解除与翁锦顺的劳动合同关系,责成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区纪委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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