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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再出一项民生工程 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单位就业

http://www.lywxww.com  2014-11-20 08:35:06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福州新闻网11月20日讯 如何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充分就业,这是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的一项民生工程。昨日,《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未来我市将开发更多的基层社会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上述群体,让他们有岗就业,体面受助。

  为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充分就业,政府将投资开发或由社会筹集资金开发一批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提供这些岗位的单位将获得政府提供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开发的岗位,如果是无经费来源和经营收入的,政府将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不高于社会工作者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开发的岗位,如果有经费来源或经营收入的公益性岗位,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的岗位补贴。

  另外,当地财政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过,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应由企业(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之日起距就业困难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其退休。

  公益性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信息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必须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公告栏、人力资源市场网站等公共平台上公示至少7个工作日。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可推荐适合人选应聘,就业困难人员也可自行报名应聘。

  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的书面合同。

  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将不得继续领取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的,也不再享受补贴。

  (福州日报记者 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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