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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楼市调控新政出台 外地家庭购房条件提高

http://www.lywxww.com  2013-11-28 08:22:49   来源:东南网  【字号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记者 阙文龙)

  关注理由

  继北上广等多地出炉房产调控新政后,昨日,福州也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即日起生效。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涉及扩大限购、严控房价、土地供应、预售备案、房价监测、市场监管、增加供房等七个方面,被业内人士称为“榕七条”。

  其中变化最大的是,提高限购条件,对非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城区住房,其本地纳税或社保缴纳年限,由原来的累计一年改为累计两年以上。

  扩大限购 影响温和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说,这次调控主要还是扩大限购方面,“榕七条”比较温和,对非福州市户籍居民限购,对市场影响有限。

  “目前外地人在福州购房的比例约占20%左右。”福州骊特房产总经理郭华说,外地购房家庭在福州购房者中占比较小,提高其购房条件,影响对象是税收或社保缴纳累计在1-2年的人。八县(市)的人在福州购房,不受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这一政策的影响。

  设房价监测小组 国内少见

  与国内其他二线城市已出台的新政相比,“榕七条”最大亮点就是福州市成立房价监测专门工作小组,这在国内少见。

  王阿忠认为,福州市政府每周召开商品住房价格分析会,这一举措难得。现在福州房价持续上涨,政府须拿出针对性措施,保持房地产健康发展。

  放宽公租房准入 利好低收入家庭

  “榕七条”指出,要放宽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准入标准,这对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是个利好。

  目前在福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低收入家庭,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在五城区工作、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目前的要求是在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榕七条”出台后,相关部门应该会出台具体的降低门槛措施,可能放宽落户时间、年收入、财产等方面。

  楼市“观望队”或扩大

  王阿忠认为,“榕七条”的实施,估计会对房价造成波动,一些观望的购房人群,可能会继续观望新政带来的“效力”。

  郭华认为,“榕七条”对二手房影响不大,近几个月来,二手房交易量虽然有些下降,但价格还是稳中略涨。新政策出台,部分计划近期购房的人或将加入“观望队伍”。

  “榕七条”要点

  1 扩大限购

  提高外地购房家庭购房条件,对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交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2 严控房价

  严格控制在售或即将预售楼盘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对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周边地块同品质项目成交均价,或在同一楼盘中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前期开发的同品质产品成交均价的项目,暂不予批准预售。在售或即将预售的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按照报备的“一房一价”价格销售,不得提价。

  3 土地供应

  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特别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要根据市土管会研究议定的意见,各区加快交地进度,市国土局做好土地出让方案和时间安排。

  4 预售备案

  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市房屋登记中心、市房管局每周对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加快商品住房预售手续办理。

  5 房价监测

  由市政府林瑞良副市长牵头,罗蜀榕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市房屋登记、物价等部门成立房价监测专门工作小组,每周召开商品住房价格分析会,及时监测分析商品住房变动情况及原因,预判下周市场动向,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6 市场监管

  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房地产中介机构治理,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7 增加供房

  推行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确保完成今年基本建成1.8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

  □相关新闻

  南京厦门等因房价 再次被住建部约谈

  N经济参考报

  26日,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通知》,加入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收紧城市序列。截至目前,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外,已有郑州、武汉、南昌、沈阳、厦门、长沙、南京7个二线城市,共计11个城市发布进一步收紧房地产调控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收紧调控的二线城市中,仅郑州是9月初就发布新政,其余6个城市则集中在11月22日至11月26日发布调控新政,相隔仅5天。这源于住建部日前对房价涨幅过高的城市再次施压。

  据权威人士透露,上周南京、武汉、厦门等涨幅居前的二线城市再次被住建部约谈。“此次约谈与8月底那次不同的是,此次住建部要求涨幅较高的城市房管部门相关领导,甚至有的城市是副市长带队,亲自到住建部进行汇报。”

  “这次上面给的压力很大,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能在年底就房价涨幅向社会公众做一个交代。”上述人士表示,这次约谈后,地方政府迅速出台调控新政,可看出此次住建部态度强硬。

  按今年2月出台的“国五条”要求,多数城市年度目标定为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但在连续数月上涨的房价面前,部分城市早已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出现了“倒挂”情况。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旭表示,限购限贷政策升级可以冲击短期市场,但是从长期来看,提高住房的持有成本,盘活存量规模,用税收杠杆来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才能达到市场较长时间的供需平衡。

  11城出楼市调控新政

  N证券日报

  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新建商品房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厦门、南京、沈阳、福州、太原、郑州、长沙、南充、武汉、杭州、岳阳、徐州、西安、乌鲁木齐、哈尔滨、南昌、桂林。

  据统计,以上城市中,截至11月26日,出台楼市调控新政的城市已有11个。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目前各地调控政策基本上都是延长限购时间一年、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增加住房供应量。相比往年调控,本次各地细则力度不大,在往年只提及限购、限贷的情况下,今年明确提到了增加供应。

  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指出,陆续出台的加码调控政策,给楼市最大的影响在于购房者转向短期观望,稳定了市场预期,给市场传递了一种坚持楼市调控不动摇的姿态。房企也会放慢推盘速度,商品房成交量也就跟着放缓,调控房价效果就达到了。

 

  榕提高外地家庭购房条件 须提供累缴2年纳税证明

  福州新闻网讯 严格控制在售或即将预售楼盘商品住房价格上涨,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27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就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等问题作出通告。

  记者了解到,通知主要分为两部分,即继续严格落实九月份以来采取的相关措施和提高外地购房家庭购房条件。

  严格控制在售或即将预售楼盘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周边地块同品质项目成交均价,或在同一楼盘中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前期开发的同品质产品成交均价的项目,暂不予批准预售。在售或即将预售的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按照报备的“一房一价”价格销售,不得提价。

  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特别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要根据市土管会研究议定的意见,各区加快交地进度,市国土局做好土地出让方案和时间安排,以满足当前住宅用地供地的需要。

  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市房屋登记中心、市房管局每周对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加快商品住房预售手续办理,满足市场需求。

  由市政府林瑞良副市长牵头,罗蜀榕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市房屋登记、物价等部门成立房价监测专门工作小组,每周召开商品住房价格分析会,及时监测分析商品住房变动情况及原因,预判下周市场动向,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房地产中介机构治理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行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统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并轨运行,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由市房管局牵头,市建委配合,充分利用目前施工的黄金期,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确保完成今年基本建成1.8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任务。

  对于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交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福州新闻网记者 邱陵)

  同题报道:

  福州出台新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外地居民在五城区购房条件提高

  福州新闻网讯 27日,市政府办公厅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于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交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除了提高外地购房家庭购房条件,我市还出台6条意见,继续严格落实9月份以来采取的相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控制在售或即将预售楼盘商品住房价格上涨。通知要求,要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周边地块同品质项目成交均价,或在同一楼盘中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前期开发的同品质产品成交均价的项目,暂不予批准预售。在售或即将预售的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按照报备的“一房一价”价格销售,不得提价。

  二是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特别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通知要求,各区要根据市土管会研究议定的意见,加快交地进度,市国土局做好土地出让方案和时间安排,以满足当前住宅用地供地的需要。

  三是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备案。通知要求,市房屋登记中心、市房管局每周要对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加快商品住房预售手续办理,满足市场需求。

  四是成立房价监测专门工作小组。通知要求,监测小组要每周召开商品住房价格分析会,及时监测分析商品住房变动情况及原因,预判下周市场动向,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通知要求,要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房地产中介机构治理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六是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通知要求,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行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统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并轨运行,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由市房管局牵头,市建委配合,充分利用目前施工的黄金期,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确保完成今年基本建成1.8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任务。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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