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依法 蹄疾步稳 罗源县四步联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http://www.lywxww.com 2018-08-17 08:42:20 来源:县纪委 【字号 大 中 小】
罗源湾新闻网讯 罗源县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强化责任落实、人员融合、法法衔接、履职尽责四项措施,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有序、蹄疾步稳深入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改革实施
在县委主要领导推进下,罗源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根据省、市工作小组要求,制定了《罗源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前期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前期工作分解为17项工作清单,明确有关部门改革责任,落实时限要求,绘制好“施工蓝图”,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县纪委设立了综合组、组织组、业务运行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清单。县纪委主要领导先后5次召开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会议,对接相关责任单位,推动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制定了《2018年罗源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了健全与党委协调机制、法法衔接机制、探索工作运行机制等7个方面28项工作重点,落实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改革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实施。今年1月18日,经十七届罗源县人大二次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组成人员,1月19日完成罗源县监察委员会挂牌工作,完成机构组建。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增设第四、第五、第六3个纪检监察室,进一步增强审查调查工作力量。
二、强化业务培训,推动工作融合
在通过调查摸底、廉政家访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今年1月初完成第一批县检察院5名干部转隶工作。在转隶前,邀请县检察院拟转隶同志向纪检监察干部讲授检察机关笔录制作有关知识,抽调拟转隶的干部提前到县纪委有关室(部)参与工作。在转隶后,转隶干部分别安排到新设立的3个纪检监察室和审理室,与纪委干部一对一搭档,推进人员融合。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将部分任务分解到新成立的纪检监察室,通过“以干代训”的形式,推动工作的磨合。立足政治机关定位,持续打造“严实深细,正风肃纪”机关党建品牌。依托“清风讲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每周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学习心得、工作经验分享活动,交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文化。组织开展大培训活动,组织转隶干部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期110人次,抽调1名转隶干部参与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着力推动工作的进一步融合。同时,积极开展新修订的宪法和监察法宣传活动,联合开展“工运杯”拔河比赛现场监察法知识答题,动员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全省“学好监察法,践行十九大”网络答题活动,网络答题人数为全省第一。
三、强化工作协调,推动“法法”衔接
积极探索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有效路径。收集历年来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4大类12个方面46份文件制度规定制定《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有关文件汇编》,助力精准监督。强化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协作配合机制,制定了《关于问题线索移交工作的方案》《中共罗源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罗源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加强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的意见》《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通报和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县监委、县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5项制度,建立完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诉涉刑情况相互通报和移送机制,以制度促进工作规范运作。探索使用留置措施,对起步镇沈厝村党支部原书记沈庆仿探索使用留置措施,由委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查组,以法治思维主导制定留置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取证、谈话讯问等工作流程、方式方法、基本原则等,规范留置各个环节程序。及时与检察机关对接,商请县检察院相关部门介入熟悉案情,协商案件移送事宜,确保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顺畅衔接,有序完成了法法衔接工作。同时,充分运用实践成果,对与沈庆仿同案的沈厝村村委会原主任沈协杭职务犯罪问题,在外围缜密取证、查清基本事实基础上,在未采用留置措施的情况下,立案4天内直接移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该2人职务犯罪案于7月19日开庭审理,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分新任村党支部书记、纪检监察干部等70多人参与庭审旁听,提升监察监督社会效果。
四、强化履职尽责,推动监察实效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拓展信、访、网、电、微信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驻县信访局接访点和11个乡镇纪委接访点,深入开展下乡接访活动,实行全员接访常态化。开展一线督查,以环保问题和石材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为重点,问责7名责任人。聚焦“春季行动”六个专项整治活动,重拳打击涉黑涉恶案件,共立案查处5人,目前已开除党籍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深入开展扶贫惠民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完善惠民资金网建设,对2.41亿元惠民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公开,完成全县201个村(社区)简介及建设项目录入,发现问题线索18条,问责18人;强化扶贫领域督查,梳理2017年度1.298亿元扶贫专项资金流向表,延伸督查11个乡镇19个村,发现违纪问题16起,问责33人;查处扶贫领域精准识别不准问题2个,问责2人。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档案,组织开展“回头看”,对4个职能单位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进行通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15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4起9人。扎实推进民生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聚焦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违规使用农村集体资金等问题,共问责26起38人。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积极探索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1-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新立案件91件91人,同比增长37.88%;深入践行“四种形态”,用好用实第一种形态,共运用“四种形态”44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87人次,比增85.2%。(编辑:陈雁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