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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关怀换来浪子回头

http://www.lywxww.com  2015-07-15 17:21:35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字号

  法制今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5日讯

  仲春时节,平静的罗源小城一度频繁发生助力车失窃案。令人始料不及的是,作案人竟然是一伙花季少年。随之进行的社会调查,则逐步揭示了少年失足背后的无助与沉沦。于是,罗源县检察院检察官们的一场“心灵救赎”就此展开……

  失陷的花季

  “涉案人员陈某、黄某、翁某、吴某都系未成年人,大多17岁左右,其中3名还是高中在读学生呢!”受理审查起诉时,罗源县检察院未检干警看着案卷,心情十分沉重。

  据了解,陈某和黄某平时关系很铁,空闲时常到修车铺朋友处玩耍,耳濡目染之下,对车辆修配有了一些了解。4月期间,俩人因手头紧,竟然想出利用学得的修配技艺来盗车。于是,俩人相约在县城多个小区盗窃助力车,并经常开着盗来的车子在朋友面前显摆。

  与陈某素有来往的翁某和吴某见状非常羡慕,好奇追问下才得知车辆来由。出于虚荣心,翁某不但没有劝导,反而编排说过几天就是自己生日,让陈某“弄”一辆车当作礼物,自己可以帮忙找“下家”。一旁的吴某见势也随声附和,提出相同要求。

  陈某爽快地答应了,很快就联手黄某偷了两辆车,并慷慨地送给翁某和吴某。得到“实惠”的翁某和吴某自然鼎力帮助“拓展销路”,没几天就帮忙转手了3辆。短短的1个多月间,陈某、黄某共实施了16起盗车犯罪,涉案金额分别为3.7万多元和2.1万多元。车辆频繁失窃引起公安机关重视,经侦查后将陈某、黄某抓获,翁某、吴某也相继投案。

  调查的背后

  如何处理4名未成年人,形成两种声音。一种声音认为,陈某等4人事先有通谋,多次盗窃且数额较大,应依法移送起诉。另一种声音则认为,4人虽涉嫌多次盗窃,但大多出于虚荣心驱使且属初犯,并能主动配合警方追回大部分失窃车辆,特别是翁某和吴某没有直接参与盗窃,可以考虑酌情从轻处理。

  有了分歧,就需要调查。据未检干警介绍,2013年该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出台《意见》,建立了社会调查制度。明确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经检察机关委托,由司法局就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成长经历、悔罪表现及监护教育等情况作全面调查,并制作书面调查报告,为检察机关选择最恰当的处理方法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翻开县司法局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干警们看到了花季少年失足背后的无助。该案4名未成年人均有类似经历,即父母平日总忙于生产或工作,常年不着家,缺乏对子女的关爱与管教,其中3名在读学生都寄宿在校。据黄某的邻居介绍:“这孩子也够可怜的,从小父母离异,他父亲又长年在山东务工,能照顾他的只有65岁高龄的奶奶,心里话没处说。”而陈某也对办案干警坦承:”一次次偷车是为了想换点零花钱,爸妈也不怎么管。”吴某甚至表示:“爸妈整天都泡在海上养鲍鱼,除了每月固定时间给生活费,平时很少能说得上话。”

  点亮的未来

  有调查才有发言权。最终,未检干警不约而同地形成一致意见:翁某和吴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投案和悔罪情节,依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处理;陈某和黄某由于涉案金额较大,依法应予以起诉,但为不耽误其学业,可建议法院从轻处理并适用缓刑。

  “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教育和挽救才是我们未检工作的重中之重。”未检干警如是说。于是,对陈某等4人父母的思想工作也同步开展,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教育子女的责任,并动员他们代赔了受害人全部损失,争取宽大处理。近日,该县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后,采纳了量刑建议,对陈某和黄某均作出从轻处罚的缓刑判决。

  案虽已结,帮教却刚开始。为能更好帮助陈某等4人走出误区,未检干警专门为他们开通社区矫正心理疏导绿色通道。依托该院与县团委筹建的“心理服务中心”,由具有专业心理咨询师资格的驻点检察官依据《社会调查报告》找准教育的“感化点”,为4人定制了个性化帮教方案,定期协同未检干警为他们进行心理辅导。

  “是检察官姐姐帮我走出了误区,使我对未来和梦想重新燃起了希望!”在辅导过程中,陈某等人深刻领悟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将遵纪守法、认真学习。目前,陈某等3人已继续回到学校完成学业,翁某则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近年来,罗源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共开展调查评估该类案件13件20人。其中,作相对不诉的5件8人,建议法院并被采纳判缓刑的7件11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王小兰 陈沂 郑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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