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罗源新闻网 >> 政务资讯 >> 县市人文 >> 正文

邪教控制成员的手段——信息封锁

http://www.lywxww.com  2017-11-18 09:40:02    【字号

  有哲人说过,人跟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会思考,有羞耻心,受道德观念约束;而动物,则一切凭本能。

  不过对于邪教痴迷人员来说,在特殊环境中和特定时间段内,思考能力会下降到最低水准,无视道德、法律,成为只会听命和执行的“傀儡”,这即平常所说的邪教精神控制。而要实现精神控制,完成对痴迷人员彻底的愚化,邪教惯于的一个招术就是信息封锁。

  众所周知,人的信息来源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工作和生活中亲身感受到的信息,另一种是通过媒体、书籍或与他人交谈获取的信息。对这两者进行比对汇总后,人们形成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失去这两者,人们将彻底迷失,只会人云亦云。而邪教所做的,恰恰是采取各种办法,来阻隔断绝信息来源。

  以“法轮功”为例,李洪志从多个方面来达到信息封锁的效果。

  一是强调“集体学法”。

  李洪志在“讲法”中不断强调“集体学法”的重要性,其用意是尽可能地挤占痴迷人员的闲余时间,不给其留下独立思考的空间。“集体学法”中,一旦有人谈到自己的“体会”,立马会引起响应,比如有人谎称自己开了“天目”,其他痴迷人员也很容易说自己看到了“另外空间”的情景;有人说自己练功后身体变好了,另外的人也随声附和。这样,就达到了限制思考的目的。

  二是掩盖事实真相。

  李洪志前期的邪说存在很多破绽,而且留下了书面的证据,为了不让痴迷人员接触到这些真相,他就令人将相关资料上缴,比如《北京地坛讲法》等一些小范围“讲法”内容被集中销毁,93年4月出版的《中国法轮功》后来被删去了《中国法轮功章程》及对各级“法轮功”邪教组织、辅导员的标准等内容。

  三是封杀“乱法”行为。

  李洪志曾经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骨干们说过“一切对大法不利的事情都不要宣传”,否则将落下“乱法”的罪名,后果不堪设想。而所谓的“不利”是什么呢?当然是所有不利于李洪志控制痴迷人员,不利于他散布邪说的一切言行。所以,像“奇人甲”或刘郑这类敢于直言的痴迷人员,就遭到了打压甚至是封杀,以防止在痴迷人员群体中引起思想波动。

  四是严禁痴迷人员接触“邪恶网站”。

  李洪志多次谈到“邪恶网站”,称“一直以来,还有一部份人跟随邪恶网站”“这些人帮助邪恶网站传播假消息,甚至于破坏师父家人的形象”“师父告诉过大家,对邪恶网站要不听、不信、不看,有的人就是听不進去,真是中邪很深的样子,到现在还有理智不清的”。而这些所谓的“邪恶网站”,正是致力于揭批邪教的凯风网、天鉴网等媒体。可见,李洪志是何等惧怕痴迷人员掌握外部信息。

  所有邪教都对痴迷人员进行信息封锁,无非是在做法和提法上不尽相同。具有邪教特征的非法组织“心灵法门”,做法是宣扬“搜索引擎有鬼,不能在网上搜索法门,也不能看其他佛法,否则会损功德。”“全能神”邪教的做法是无休止的“吃喝神话”,阅读内部书籍、唱神话诗歌、听录音材料,用“神话”来与其他痴迷人员聚会“交通”。还有西方的一些邪教组织,普遍强制痴迷人员在集会上“忏悔”,袒露思想上的“罪行”,以此将其与邪教更加紧密地“捆绑”在一起。

  在信息封锁之下,任何人都会失去个人在现实世界中的定位,进而无从做出判断,失去人生方向。再加上邪教主蓄意和恶意的控制和教唆,必定引发极端可怕的后果。张帆、张立冬等人当众杀人,郝惠君、刘春玲等人集体自焚,不正是印证了这一点吗?

魅力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