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罗源新闻网 >> 政务资讯 >> 县市人文 >> 正文

运用认知行为方法矫治邪教痴迷者

http://www.lywxww.com  2016-12-23 15:08:10   来源:凯风网  【字号

  在对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矫治中,心理学中的认知行为方法正在被越来越多的社会志愿者运用到具体的挽救工作当中,许多社会志愿者从学习和运用心理学中的认知行为方法中,拓展和丰富了工作方法,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效果。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就如何运用心理学中的认知行为方法做好矫治工作做一个简要的介绍,以供社会志愿者参考参考。

  一、认知行为的基本内涵概述以及其在矫治工作中运用的必要性

  伊凡?彼德罗维奇?巴甫洛夫是前苏联著名的生理和心理学家,他的行为主义理论认为,人的行为都是经过学习而获得,也能通过学习而更改、增加或者消失。后来,社会认知学派认为,人类的思想、感觉、行动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人的行为受学习过程中对环境的观察和解释的影响,不适宜的社会行为产生于错误的知觉和解释。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无论是邪教中顽固痴迷人员,还是一般邪教信徒甚至是初涉邪教的人员,他们加入邪教组织、参与邪教违法活动,都是因为其出现了错误的认知行为,这些错误的认知行为包括邪教痴迷人员的各种心理现象和心理活动过程以及违法活动,如邪教痴迷人员因受邪教歪理邪说影响而产生的不正确的意识和潜意识、混乱的思维、不切合实际的意念、幻想及荒谬的推论等。

  由此可以看出,邪教痴迷人员的行为与其认知是密不可分的,邪教痴迷人员的社会认知可以改变其行为,行为也可以影响其认知。因此,认知行为在矫治工作中的运用就体现在改变邪教痴迷人员的错误认知行为上,既要改变邪教痴迷人员的错误认知,又要改变邪教痴迷人员的错误行为。从运用的意义上讲,心理学中的认知行为方法,主要是为我们对邪教痴迷人员开展矫治工作提供了独特的心理学视角和工作方法,为社会志愿者的帮教工作、为更好地了解邪教痴迷人员的个体、群体行为指出了有别于其它方法的路径,增强了矫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认知行为方法在矫治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在工作中,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协助邪教痴迷人员通过自我学习,改变错误认知,从而改变自身行为。另一方面,还要协助他们改变自己的社会行为,并通过其行为去影响和改变自己的错误认知,形成正确的社会认知,努力推动其较好地适应社会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具体来说,认知行为方法在矫治工作中的运用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阶段:界定问题。首先要做好对邪教痴迷人员的思想评估。开展矫治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要找到邪教痴迷人员的思想症结,做好前期情况摸排,找到痴迷原因。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还可以进一步对邪教痴迷人员的邪教思维、性格特点、情绪和自身社会行为等进行全面了解,作出综合性判断,找出邪教痴迷人员存在的错误认知和行为,并对其作出全面、客观、有针对性的评估和界定,为下步做好挽救工作打下基础。

  (二)初期阶段:建立专业性工作关系。简单讲,就是要在取得其初步接纳和信任的基础上,与邪教痴迷人员建立好沟通平台,引导邪教痴迷人员建立起学习改变错误认知的现实行动,并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三)中后期阶段:具体操作步骤落实。要帮助邪教痴迷人员改变错误的社会认知行为,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工作步骤:

  (1)确定邪教痴迷人员不正确的、扭曲的的思维方式或想法,并深入了解他们这种邪教思想和行为的根源原因。

  (2)引导邪教痴迷人员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错误思维方式并时时进行自我反省或自我对话。

  (3)探索邪教痴迷人员错误思维方式与潜在感觉(修练体验)或“信念”(邪教教义)之间的相互关系。

  (4)引导邪教痴迷人员尝试运用不同的、具有正面社会功能的、正常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

  (5)进一步检验邪教人员新建立起的“对自我、对世界、对未来”正确思维方式的有效性,从内在认知和外在的行为两方面帮助邪教人员改变错误认知和行为,最终实现工作目标。

  三、认知行为方法在矫治工作中应用案例介绍

  从操作层面上讲,心理学中的认知行为方法在矫治工作中的运用案例是很多的,不同的个体又有不同的对策。下面简要介绍一案例的具体运用:杨敏(化名),女,现年64岁,家住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小河矿山机器厂宿舍,是矿山机器厂一名退体职工,从心理学角度看,杨敏长期习练法轮功后在认知和行为方面的主要表现如下:

  1、在思想行为上易于“走极端”。杨敏长期受到法轮功歪理邪说影响,个性怪癖,性格特别自傲,对人、对事非此即彼,不是白就是黑,不能客观、全面地看待问题。

  2、在社会认知上戴上了“变色镜”。如,杨敏深受法轮功《九评》影响,对党和政府的评价总是消极的一面,其反动政治立场明显,反映了其思想认知完全被邪教洗脑。

  3、在言语上常常出现“公式化”。杨敏因长期练习法轮功,她的这种长期封闭使她习惯了法轮功邪教式的语言,见到社会志愿者就不断重复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在语言上已经形成了有邪教特点的“基本公式”。

  4、在心理上有很强“自卑心”。在现实生活中,杨敏因夫妻情感破裂,对生活缺乏信心,自卑心很强。加入邪教组织后,杨敏认为家庭不幸的结果,都是自己的过失和无能所致,所以自己要加倍修练,努力“消业”,她总是主动承担起“法轮功”邪教的一切责任。

  5、对待社会现实出现“幻想化”。杨敏受到“法轮功”邪教精神控制后,不断用邪教中的“大话”、“空话”和“谎话”来鼓励自己,且常常自以为是,把在打坐修炼中出现的幻觉感觉当成真实,显得自己很有成就感。

  针对杨敏的以上情况,主要矫治方法如下:

  1、认定问题。具体实施过程:首先通过观察和了解,全面掌握情况。在工作中通过与其谈话,反复了解其思维模式、内心情感和言行举止,并定期滥测其思维变化和行为转变,找到了杨敏受到“法轮功”歪理邪说影响存在错误认知,她的认知包括许多错误的评价(如李洪志是佛、是神)、荒谬的信念(如修练“法轮功”能实现“圆满”)、幻想的感觉(如“法轮”在小腹上“转动”)等。其次是开展评估。针对杨敏情况,通过进一步评估认为,杨敏的思维极其混乱,她的思考、信念、自我评价是非理性的、扭曲的,她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外在行为层面的问题,更是其对社会产生错误认知的结果。

  2、矫正认知。实施过程:首先是启发新的认知和行为来替代杨敏的错误认知行为。社会志愿者从认知上着手,引导杨敏对“法轮功”进行反思、怀疑,让其客观地进行自我评价。如在工作中通过向其讲解雷锋故事,激发杨敏的爱国主义热情,启发她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在祖国进行革命、改革和建设中发挥了坚强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改变了中国共产党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其次是用新认知对抗原有认识。让杨敏将新的认知模式运用到社会情境之中,如中国共产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体现出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体现出来……以此去对抗、并替代她原来认为的“中国共产党就是邪党”的错误认识,并通过讲述杨敏的生活变化去进一步矫正她的不良性认知。

  在工作中,重点强调“认知”在解决其思想问题过程中的重要性,并推动杨敏的内在认知与外在环境之间进行有效互动,通过对杨敏“外在的环境改变”和“内在的认知的改变”去影响她的社会行为改变。具体来说,这种改变主要包括解决思想问题、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归因和开展认知治疗三个方面,解决思想问题主要是矫正社会认知,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是对其思想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解释和更正,并帮助其解决现实生活困难。而开展认知治疗是指修正认知上存在的错误。

  3、重塑行为。实施过程:首先建立自信,树立生活信心。在工作中,通过对杨敏的个体行为进行矫正,进一步修正杨敏存在的不理性对话(如重复喊:“法轮大法好”。)并消除她在“法轮功”邪教组织中的成就感和存在感。其次,引导其正确看待个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责任以及公民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以此说明个人的社会价值只有真正在社会中才能得以发挥。最后是建立阳光心态。进一步改变杨敏的错误认知或不切实际的期待(如“修炼圆满”)及其它偏颇的和不理性的想法,帮助其矫正了在修练中获得的“情感体验”问题,引导她正确看待社会存在的问题,用阳光心态面对生活,使其逐步脱离了“法轮功”邪教的精神控制,摆脱了对邪教教主的精神依赖,重塑了正常的社会行为。

  通过对开展工作后,杨敏在认知和行为上取得了以下转变:

  1、在认知上:杨敏的社会认知更加接社会现实。刚开始,杨敏认为,社会上只存在非“朋”即“敌”关系,但凡修练“法轮功”的功友,她认为全部都是“朋友”,只要是不参加练习“法轮功”的人,那都是“恶魔”,是要被“灭”的。后来,杨敏认识到,社会中真正做好人好事的人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功友们”多多了,而且他们更愿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帮助别人,为社会做贡献。

  2、在行为上:杨敏陷入“法轮功”后,只会学习《转法轮》和各种“法轮功”新“经文”,她不看书、不看报、不读文学作品、不看电视,甚至是不与他人交往,自己把自己的信息资讯来源局限在邪教组织的意识领域,当亲人们劝其放弃“法轮功”时,杨敏以“自杀”相威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进行“护法”活动。通过工作后,杨敏的信息资讯渠道打开了,她从看电视开始,每天收看社会新闻,更加关注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并懂得了感恩身边人,开始追求个人幸福生活。

  3、在思维方式上:受邪教思维影响,杨敏曾一贯拒绝理性思维,并且拒绝理智。现在杨敏已经主动放弃“法轮功”邪教组织中的所谓“圆满”、“飞升”等不切实际的“幻想”,能够全面、科学、理性地分析和看待问题,具备常人的社会判断能力和社会思辨能力。

  4、在社会价值观念上:杨敏在“法轮功”中寻找个人的社会价值,她经历从“练功”、“宏法”、“讲真相”到“向内找”、“发正念”,最后直至追求“功德”、“圆满”。这些都是随着李洪志的需要而变化的,说白了都是为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和李洪志服务的。杨敏醒悟过后,社会志者引导其树立了正确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如“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为人类谋幸福)以及正常社会论里观念。

  通过耐心开展挽救教育工作以后,杨敏成功地回归社会。

魅力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