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罗源新闻网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交通部:适时推进拥堵费政策 谨慎采取限购限行措施

http://www.lywxww.com  2016-07-26 07:12:17   来源:中国网财经  【字号

  中国网财经7月25日讯 据交通部官网消息,交通部近日印发《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简称《纲要》),《纲要》提出,依据城市交通状况,适时研究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收费政策;谨慎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的“两限”政策,避免“两限”政策常态化,已经实行的城市,适时研究建立必须的配套政策或替代措施。

  《纲要》提出四大举措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一)合理选择交通疏导措施。充分考虑城市人口规模、地理形态、空间布局和交通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引导各地依法建立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差异化交通拥堵治理措施。依据城市交通状况,适时研究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收费政策。加强出租汽车运营调度和管理,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有效降低出租汽车空驶率。谨慎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的“两限”政策,避免“两限”政策常态化;已经实行的城市,适时研究建立必须的配套政策或替代措施。

  (二)改善慢行交通出行环境。构建“安全、公平、便捷、连续、舒适、优美”的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引导公众选择绿色方式出行。因地制宜编制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科学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道及停放设施,在城市公交场站、商业办公场所和社区等提供充足、便捷的城市公共自行车停车位。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机制,建立城市公共自行车智能调度系统。

  (三)加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科学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支持对中心城区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对道路供需矛盾突出、城市公交相对发达的区域,可适当限制停车位供给,并推行时间累进制停车费率政策;对停车换乘枢纽停车场免费或低收费,鼓励群众换乘城市公交进入中心城区。

  (四)落实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建设航空港、铁路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公路客运站、居住区、商务区等大型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城市公交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并确保配套设施与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魅力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