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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提前介入案件防冤假错案

http://www.lywxww.com  2015-03-13 09:11:47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郑红

  羊城晚报特派北京记者 黄巍俊 摄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称,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

  羊城晚报特派北京记者 董柳 实习生 柯柳叶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办了冤假错案,最关键的是‘疑罪从无’的理念没有树立起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12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他同时透露,曾引发全国关注的广东北江监狱越狱案中,4名监狱干警因失职渎职被立案调查。郑红说,广东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查办“11·1”北江监狱罪犯脱逃案的同时,还督促监狱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整改。

  A

  职务犯罪

  窝案串案增加

  据郑红介绍,2014年,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681人、渎职侵权犯罪762人,同比分别上升14.23%和4.96%,其中厅级以上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24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93亿元。

  郑红介绍,从办案情况看,广东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三大特点:一是权力相对集中、资金相对密集、监管相对薄弱的单位和领域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加,如广州检察机关查办了市交通系统系列案,涉案达19件19人;科信系统系列案,涉案达25件29人。二是犯罪手段更趋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贿赂型犯罪发案率持续上升,涉案数额越来越大。三是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交织,农村基层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发案增多,严重危害党群干群关系,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侦查机制改革,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郑红说。

  B

  疑罪从无

  提前介入案件

  “出现冤假错案,最关键的是‘疑罪从无’的理念没有树立起来,有些该补的证据没有补全,无罪的证据没有收集,而单单盯着有罪的证据。”说到冤假错案,郑红分析说。

  他认为,检察机关在防止冤假错案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每一名检察干警都要深刻认识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性,筑牢防止冤假错案的心理防线。同时要更新执法理念和执法观念,增强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牢固树立“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执法思想和观念,转变重口供和言词证据的传统观念,真正确立证据裁判原则。

  在建立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工作机制上,郑红说,广东检察机关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如专门成立案件管理部门,通过对案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等举措,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侦查监督部门建立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呈捕案件质量分析机制,加强对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引导取证,第一时间介入现场勘查、介入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依法督促其依法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监所检察部门加强对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的监督、加大对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力度等。这些都取得了一定效果。

  C

  减刑假释

  5人违规被查办

  “有权的人、有钱的人花钱就可以提前出狱。有些人特别是职务犯罪的厅处级干部出狱之后,还招摇过市,有的还去高尔夫球球场等高档场所,老百姓反映很强烈。”郑红说,检察机关还要继续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

  这些现象的出现,与一些监狱内部的腐败不无关系。

  郑红介绍,2014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查办有关监狱系统违规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案件5件5人,整体呈下降趋势。

  “主要涉案的对象牵涉到各类罪犯。”郑红举例说,韶关监狱原分监区长黄子义收受罪犯家属贿赂案。经韶关市检察机关侦查查明,韶关监狱原分监区长黄子义收受杨某某、简某某、吕某某等16名服刑罪犯及罪犯家属贿赂,违规为罪犯安排专项工种或较为轻松工种,以方便罪犯拿到改造成绩获取减刑的犯罪事实。目前,黄子义因涉嫌受贿罪已被依法逮捕。

  郑红就此介绍,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计分考核、立功认定等方面规定不合理,容易被钻空子;执法司法活动不公开、不透明,容易产生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检察监督不同步、监督力度不够等。

  在“容易出现问题”的计分、考核环节的监管上,郑红介绍,检察机关加强了对劳动改造过程中计分、考核环节的监管,严把立功等重大考核奖励的考评关,对一些特殊工种取得的成绩进行再评估,对绩效性不明显、显失公平的奖励成绩一律给出不予认定的意见。

  D

  北江越狱

  4名干警被立案调查

  2014年11月1日,广东韶关北江监狱发生越狱事件,一名重刑犯从监狱逃脱。两天后,广东检察机关便依法对北江监狱重刑犯越狱脱逃事件开展调查。

  如今,四个月过去了,调查结果是什么?昨日,郑红回答了这个问题。

  “‘11·1’脱逃案发生后,广东检察机关迅速组建专案组介入调查,在协助监狱实施抓捕工作的同时,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4名监狱干警的失职渎职行为展开立案调查,并建议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郑红说,广东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查办“11·1”北江监狱罪犯脱逃案的同时,还督促监狱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整改。

  郑红:强化司法活动监督

  郑红在审议“两高”报告时提出了多条建议。其中,他建议更加注重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郑红说,近年来,最高检着力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在防止冤错案件、强化诉讼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加强检察监督作为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一部分做出强调部署,建议进一步发扬刚正不阿、秉公司法、勇于担当的精神,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让更多群众看到检察机关敢于监督、敢于纠错的决心和力度。

  他说,今年广东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重点推进对侦查强制措施和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董柳 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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