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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盗采河沙案40"保护伞"被查 水利厅一副局获刑

http://www.lywxww.com  2014-05-04 08:34:19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西江盗采河砂案的“保护伞”陆续获刑。原水利厅水政监察局副局长许元海受贿共约110万元,近日被肇庆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肇庆市中院查明,2008年至2011年期间,许元海明知林某泉、赖某球、张某仪(均另案处理)在西江流域非法经营河砂生意,违反相关规定,在西江流域大肆盗采河砂,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仍应林某泉、赖某球、张某仪三人的请托,利用其主管全省河道采砂执法工作的职务便利对三人的违法采砂行为予以关照,并非法收受林某泉、赖某球、张某仪贿送的财物共港币40万元现金、人民币49万元现金、价值人民币24.2万元的红木家具一套及价值人民币3.5万元的铝合金门窗一套。

  资料显示,许元海于2008年任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调研员,分管河道科、打击违法采砂机动队;2010年任水利水政监察局调研员、副局长,兼任省水政执法专业队队长。2011年6月至被抓获前,任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调研员兼副主任。

  当省检察院联同省纪委、省公安厅成立的“8·24”专案组发现许元海涉嫌受贿后,省检察院于2012年9月对许元海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省纪委同时对其“双规”。

  法院认为,许元海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许元海当庭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退出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许元海具有索贿情节,但除行贿人林某泉的供述外没有相关证据佐证,且许元海也否认,法院对此不予认定。

  据悉,林某泉、赖某球因犯非法采矿罪,已被肇庆市广宁县法院分别判刑2年3个月、4年3个月。

  40“保护伞”被查

  羊城晚报讯 广东省检察院今年4月初公开披露,西江盗采河砂系列案背后,牵扯出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等40人涉嫌受贿、渎职案。

  据公开资料,在2012年的“三打”专项行动中,西江流域盗采河砂的猖狂引起有关部门注意,该团伙在很短的时间内非法盈利高达8亿元。调查中,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吕英明的违法违纪案浮出水面。除吕英明外,包括云浮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陈某、水政监察支队原队长吴某在内的西江全流域相关行政和监督部门负责人,几乎被“一锅端”。其中,德庆县水务局水利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江耀清,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近日被肇庆市中院终审维持4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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