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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带牌销售” 买车上牌一步到位

http://www.lywxww.com  2021-06-09 09:01:30   来源:罗源县融媒体中心  【字号

  罗源湾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电动车管理工作,解决电动车无牌无证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日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在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的基础上,启动了电动车商户带牌销售模式,该模式正在全县逐步推广。

  记者在电动车销售门店看到,交警正在对一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仔细核验。据介绍,这些通过交警核验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将在未售卖之前统一上牌。市民在购车时仅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由商家上传资料备案即可,减少了市民购车后再办理上牌的麻烦。

  电动车商户范文汾说:“店里所有的车都已经带牌销售了,我们那边是属于绿牌车,客人只要带上身份证过来,直接取车,我们继续领相关的行驶证就可以了。”

  据了解,自2019年4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以来,我县所销售的大部分电动车已属于电动摩托车标准,而这类电动车在“带牌销售”时,也做了属性划分。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所长孟振晖介绍,这些车辆进行销售的时候,公安交警都已进行事先的车辆查验和带牌销售,所有符合电动摩托车标准的车辆,就是按照电动普通摩托车也就是大家俗称的黄牌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大家俗称的蓝牌,分别进行车辆的预登记和带牌销售管理。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市民由于所购买的车辆性质不同,驾驶人所持有的驾驶证要确保与准驾车型相符,驾驶普通的黄牌摩托车必须持有E证,驾驶蓝牌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持有F证。

  孟振晖说:“驾驶属于符合机动车类型的,应当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才能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就是我们交警大队所核发的绿牌的电动自行车类,它是属于非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它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只要你年满16周岁就可以上路驾驶。罗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准驾车型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安全行驶,遵纪守法。”

【责任编辑:陈雁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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