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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检察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http://www.lywxww.com  2020-07-09 09:04:22   来源:罗源广播电视台  【字号

  罗源湾新闻网讯 为全面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罗源建设,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实行“督促监护令”制度,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罪率;同时助力“平安校园”建设,让检察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被告人张某的教唆下,小杰等十余名未成年人,多次在城区多个小区内单独或与他人结伙,实施盗窃电动车电瓶的行为,案发后,张某及小杰等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玉娟说:“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们审查发现其中有4名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都达到了盗窃罪的够罪标准,但是因为他们作案时均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予刑事处罚,所以没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予刑事处罚并不意味着就放任不管了。为了能够帮助这些涉案未成年人,县检察院多方审查,深入了解孩子们的原生环境,找出让他们误入歧途的原因,从而引导他们回归正途。

  杨玉娟介绍:“我们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4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四个家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家长监管缺位、管教不力等监管教育失职问题,成为诱发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因。因此,我院向这4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进一步增强家长的监护意识,同时也强化孩子的自我矫正。”

  《督促监护令》是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的未检工作创新举措,通过司法干预手段督促监护人有效落实监护责任,但要将其切实落到实处,还需要做大量的、长期的工作。“当然,《督促监护令》不是一发了事,我们还需要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的跟踪帮教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亲职教育、心理辅导等帮教工作,后续还需要根据不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通过走访社区、回访学校或工作单位、探访监护人的‘三访’工作方式,进一步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杨玉娟说。

  “督促监护令”制度,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罪风险。但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问题,防,胜于救。为此,县检察院不断尝试、积极探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黄丹梅介绍,近年来,罗源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一是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二是,扎实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四是,不断丰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内容,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

  截至目前,县检察院已向县教育局和全县86所中小学校颁授“一号检察建议”牌,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并实现了县检察院领导和未检工作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切实让“检察蓝”成为平安校园的保护伞。

  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林冰慧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对留守儿童、事实孤儿、残障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关心和扶持,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推平安罗源、法治罗源建设。”

【责任编辑:陈雁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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